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深入开展危化品企业“低、小、散”专项治理的通知》(浙应急危化〔2021〕44 号)、《中共丽水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丽纪办〔2021〕12 号)、《丽水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企业的“低、小、散”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丽应急〔2021〕27号)等文件要求,现将制定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低、小、散”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松阳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5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松阳县危险化学品企业“低、小、散”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切实提升危险化学品(以下简称“危化品”)企业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深入开展危化品企业“低、小、散”专项治理的通知》(浙应急危化〔2021〕44号)、《中共丽水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丽纪办〔2021〕12号)、《丽水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企业的“低、小、散”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丽应急〔2021〕27号)等文件要求,现制定松阳县危化品企业“低、小、散”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统筹发展和安全,通过源头治理、精准治理、系统治理,有效改善危化品企业“低、小、散”现状,着力解决基础性、源头性、瓶颈性问题,加快推进危化品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效防范较大以上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实现好、维护好群众根本利益,以实实在在的治理成效迎接建党100周年。
二、治理项目
(一)问题清单:危化品整治成效不够明显,危化品企业分布呈“低、小、散”状态。
(二)治理项目:深入开展危化品企业“低、小、散”专项整治,切实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三)治理目标:到2021年底,全县危化品生产企业总数控制在7家以内。
三、治理措施
深化危化品企业整治提升。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GB 51283-2020)等标准规范,开展危化品生产企业风险隐患排查,对照《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分类整治目录(2020年)的通知》(应急〔2020〕84号)等,实施“一企一策”整治提升,淘汰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企业,严格控制高危危化品建设项目落地。到2021年10月底,全县危化品生产企业总数控制在7家以内。
四、时间安排
(一)5月20日前,结合松阳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治理方案。
(二)6月底前,完成危化品生产企业“一企一策”整治提升,整治提升取得阶段性成效。
(三)12月底前,整治提升完成,固化工作措施,并向社会公开专项治理成果,并通过上级相关部门组织的考核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深化危化品企业“低、小、散”专项治理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专项治理落到实处。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定期研判形势,指导解决问题,督促工作落实。每月30日前定期整理汇报专项治理进展情况(包括相关工作数据、成果数据、典型案例和事例、经验做法等),在12月20日前形成专项治理总结。
(二)强化联动推进。要把专项治理与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和危化品领域“遏重大”整治攻坚等重点工作结合推进,不断加强部门互动和上下联动,提升跨部门协同推进合力。要根据专项治理进展情况,及时组织开展明查暗访,确保治理措施落细落实。
(三)突出数字赋能。要高效推进危化品领域数字化改革,按照问题导向、应用导向,构建数字化改革应用场景,以数字化手段提升治理成效。
(四)积极宣传引导。要坚持“开门搞治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引导社会积极主动参与专项整治。要推进以案促改,加强典型问题曝光力度和典型经验做法推广力度,确保专项治理成效经得起人民群众的检验。
(五)探索长效监管。要按照“彻底消除问题根源、清除滋生土壤”的要求,边推进治理、边梳理总结,及时固化好的经验做法,探索推进制度重塑,加快建立我县危化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联系人:毛董宙,联系电话: 0578-8077511。
松阳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企业“低、小、散”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黑章).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