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大病保险政策从2014年开始实施,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同步参加大病保险。
今年一月份,我县大病保险的报销政策为:普通参保对象起付线2万元,报销比例为60%,年度报销限额为20万元;纳入特困、低保、低边范围的困难人员,起付线1万元,报销比例为65%,报销不封顶。
今年,我县大病保险政策迎来三大变化。
一是提高报销比例和限额。今年2月份开始,普通参保对象的报销比例由60%提高到70%,年度报销限额由20万元提高到45万元。困难人员报销比例由65%提高到80%,报销不封顶。
二是扩大支付范围。今年6月30日将肿瘤全身断层显像(PET—CT)纳入我县大病保险报销范围,限定支付范围包括:恶性肿瘤分期及治疗后复发/转移的检测、原发灶不明转移性肿瘤原发灶的寻找、指导放疗计划靶区的设定。
三是降低起付线。今年7月1日起,我县大病保险起付标降低到为1.8万元。其中纳入特困、低保、低边范围的困难人员,大病保险起付标准按原规定降低50%,调整为0.9万元。
今年大病保险接连三次的待遇提高给参保对象提供了更有力的保障,在提高待遇水平的同时对困难人员实施待遇倾斜,为困难人员提供更精准的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