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加强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松委发〔2018〕43号 )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 2020年度享受高层次人才津贴、紧缺人才资助对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次申报对象为《关于加强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所列的县属企事业单位在职在聘并在一线从事专业工作、年度考核合格的A-C类人才,除“绿谷精英550”的D类人才,E类人才中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和具有博士学位的研究生,F类人才中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列入《松阳县2020年度企业紧缺人才开发导向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高级技师、技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硕士研究生。
根据松委发〔2018〕43号文件规定,在享受人才津贴期间,人才类别发生变化的,自次年起享受相应标准。
二、发放标准
1.人才津贴发放标准:A类每人每年12万元,B类每人每年6万元,C类每人每年3.6万元,D类每人每年2.4万元(“绿谷精英550”人才除外),E类中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及取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每人每年1.2万元,F中的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每人每年0.6万元。
2.紧缺人才资助发放标准:列入《目录》的高级技师、技师,分别每人每年发放紧缺人才资助1.2万元、0.6万元;列入《目录》的非公企业中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硕士研究生,分别每人每年发放紧缺人才资助0.6万元、0.3万元。
津贴(资助)发放5年(已享受者自2019年1月开始计算,新增人员以发放月开始计算)。每年对津贴享受对象进行绩效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发放当年津贴。
三、申报材料要求
1.松阳县高层次(紧缺)人才津贴审批表(附件1,纸质一份,同时报送电子版),松阳县高层次(紧缺)人才津贴申报对象审批汇总表(附件2,纸质一式两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2.松阳县高层次(紧缺)人才津贴人员信息采集表(附件3,新增人员需填写,只报送电子版)。新增人员需附本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企业人员还应附与单位签订的一年期以上劳动合同复印件及县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以上材料复印件由单位负责人签署“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印章。
3.申报对象公示情况说明(附件4,报送纸质版一份)。填写公示结果,并加盖单位印章。
四、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的对象进行个人总结,按照附件4填表说明填写相关表格,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所在单位结合年度考核工作确定申报对象的考核等次,按管理权限,将考核合格的申报对象有关材料公示后送业务主管部门;
3.业务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的申报对象有关材料送县人力社保局;
4.县人力社保局对各单位申报对象进行统一审核,将审核通过的申报对象进行公示;
5.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县人力社保局签署意见,将津贴(资助)划拨至各申报对象所在单位,由用人单位负责一次性发放给相关对象。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对本单位高层次人才津贴和紧缺人才资助申报人认真审核,根据《松阳县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暂行办法》(松委人〔2013〕2号),严把在岗在聘要求。同时突出品德导向,不仅要把人才津贴发放作为一项人才政策的落实,更要作为激发人才干事创业积极性和发挥人才示范引领作用的重要抓手。
请各有关部门、单位将申报材料于2021年6月28日前报送,专业技术人才报送至县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和就业促进科(一),联系电话:8062539;技能人才报送县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和就业促进科(三),联系电话:8071768。
附件2松阳县高层次(紧缺)人才津贴申报对象审批汇总表.doc
附件3松阳县高层次(紧缺)人才津贴申报对象信息采集表.xls
中共松阳县委人才科技工作领导小组
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