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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征求拟废止文件事项的公告 | |||||||||||
根据《丽水市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丽司〔2020〕25 号)和“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市应急管理局拟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通信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中山街北395号1栋1303室(丽水市应急管理局法规处),联系电话:0578-2070068。 如以单位(企业)名义反馈的,请在意见上加盖单位(企业)公章。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8日。 附件:丽水市应急管理局拟废止文件目录 丽水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4月20日 附件 丽水市应急管理局拟废止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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