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人民政府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减灾委成员单位:
今年5月12日是第13个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是“防范化解灾害风险,筑牢安全发展基础”,5月8日至14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现将《国家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减办发〔2021〕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紧扣主题,大力营造全民参与防灾减灾氛围。各单位要紧扣活动主题,营造全民参与防灾减灾氛围,结合我县灾害特点,通过策划开展参与面广、互动性强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会议、浙政钉群、微信公众号、短信、培训班等宣传方式,面向社会公众普及灾害的基本知识和防范应对基本技能。充分利用安全(防灾减灾)体验馆、防灾减灾科普教育基地、消防安全教育馆等宣传阵地,创新宣传形式,进一步增强宣传实效。重点要贴近实战开展各类应急演练,在演练中发现和整改应急预案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突出重点,扎实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和隐患治理。各单位要按照《松阳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方案》要求,认真开展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关注数据质量,严格按标准抓好全过程质量管控。各普查任务牵头单位要对普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开展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风险普查的意义作用、标准时点、普查对象等内容的知晓率和认知度,切实使普查工作成为进一步增强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的重要载体。引导社区居民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灾害风险网格化管理。对发现的各类风险隐患,及早处置,确保安全。
三、筑牢基础,全面提升基层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市委办、市府办《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从组织体系、工作体系、保障体系等各方面加强基层应急能力建设,切实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于6月1日前将防灾减灾日活动总结和图片、影象资料报送至县减灾委办公室(联系人:刘伟飞;联系电话:0578-8807355)。
附件:国家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防灾减灾
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减办发〔2021〕8号)
松阳县人民政府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4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减灾办,县府办。 |
松阳县人民政府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4月23日印发 |
国家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减办发〔2021〕8号).pdf
松阳县人民政府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黑章).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