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食品生产工作监督检查情况
索引号: 00266421_4/2021-12021     发布机构: 县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 2021-05-26 08:53:08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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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松阳县市场监管局食品科紧紧围绕食品安全监管生产环节工作要点,认真按照各项阶段工作重点和目标责任制考核的要求,做好食品生产各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现将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汇总如下:

一、食品生产环节主要工作情况

结合“双随机”抽查,以专项行动为抓手,开展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食品安全监管。3月茶叶节期间,以茶叶生产企业为主体,开展疫情期间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并逐步开展白酒、肉制品、食用油等重点地产食品日常监督检查,整改提升食品小作坊。

(一)优化服务产业发展。

新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出台后,简化食品生产许可程序,结合我县实际,探索实施对部分低风险食品(茶叶)实施告知承诺,全面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审批全程电子化管理。截至目前,共办理食品生产许可首次申请10家,变更6家,注销2家。其中,发放新申请和变更的食品生产许可电子证书各1份。

积极推动“松阳香茶”品牌建设。以乡镇四个平台为辅导点,指导茶叶行业协会创建省级商标品牌基地,发挥基地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强茶叶SC的认证力度,运用“互联网+”提升品牌影响,打造公用品牌下的企业品牌核心价值,有效推动茶叶产业区品牌集聚发展。截至目前,全县已有38家精制茶加工企业取得SC认证,活跃度较高的茶叶电商企业共有64家,建有一个茶叶类专业电商平台---浙南茶叶市场网上商城,茶产业总网络零售额15.53亿元。

(二)强化企业监管,推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按照《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的要求,持续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对全县75家食品生产企业实行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覆盖率达到100%;对企业和作坊生产加工环境、生产过程性台账、培训考核情况、食品安全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等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日常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通过微信群,宣传企业主体责任管理规定,为企业提供信息咨询,对企业自查报告上报情况进行定期公示。简化自查报告上报程序,及时宣传企业自查报告网络填报微信小程序,实现企业自查报告上报“零次跑”。完成今年66家A级、8家B级、1家D级企业网络自查报告上报工作,其中1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提交全年停产报告,自查风险报告率达100%。积极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及时更新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员数据库,对全县食品生产企业开展食品安全法相关知识食安员抽考。完成全县75家食品生产企业食安员食品安全知识考核,抽查考核覆盖率和合格率均达100%。共召集我县食品生产企业开展2次会议及培训活动。8月,为积极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我局组织全县食品生产企业召开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报告会,向全县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等贯彻落实主体责任制度,并邀请了专家老师宣讲食了食品通则和食品安全管理相关内容,签订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会上,选取了1家生产企业代表上台做履职报告,并抽取了20%的企业提交履职报告。进一步督促食品生产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企业负责人履职意识,推进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营造食安社会共治的浓厚氛围。

(三)开展民生实事,稳步推进“名特优工坊创建”。

按照“传承传统、打扶结合、优化升级”的要求,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引,将发展传统食品行业和提升小微食品生产企业融入乡村振兴、美丽浙江、食品安全、放心消费、创业增收等战略决策部署,我局制定出台了《松阳县名特优食品工坊及小微食品生产企业(名特优食品工坊)验收标准及奖补方案》。创建前期,开展食品加工作坊及小微食品生产企业的基础信息调查和走访工作,筛选出一批加工工艺传统、改造意愿强的食品工坊,并对其开展提升改造工作。目前,松阳县正德和食品有限公司、松阳县水磨石仓豆腐坊、松阳县仙岩谷茶叶有限公司、松阳县石仓工坊原种豆腐有限责任公司、松阳县石仓工坊白老酒经营有限公司、浙江全品生态科技有限公司茶叶加工厂6家名特优工坊均通过验收并完成公示,超额10%完成县民生实事事项。

(四)开展食品加工小作坊“5S”现场管理创建工作。

通过“5S”管理“提升一批”。组织监管人员集中学习进行5S现场管理业务培训,深入浅出地解析5S管理的相关概念、推行工具、推行方法。以前两年名特优食品作坊和亮化达标小微企业创建为基础,对照“5S”管理单位创建标准,深入企业和作坊的生产车间、原料及成品库房,实地进行现场“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5个环节的考察与指导,鼓励、帮扶、督促其通过技术改造提升,完成“5S”管理单位创建。通过名特优复评“淘汰一批”。以末位淘汰的原则,严格对照复评标准,针对2018年已创建的名特优食品作坊和亮化达标小微企业开展复评检查和监督检查。对现场环境、生产条件等,经整改仍无法达到名特优标准的,上报市局进行名特优退出备案。截至目前,全面完成6家名特优复评工作,退出1家;成功验收5S现场管理企业和小作坊5家;新建成食品小作坊加工园区1个。

(五)开展疫情防控期间积压食品及原料专项清查行动。

为有序推进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复工复产,规范处置疫情防控期间积压的食品及原料,积极开展疫情防控期间积压食品及原料专项清查行动。此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72人次,检查食品生产企业17家,食品生产小作坊7家,处置积压食品及原料累计2190公斤。培训约谈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23家,作坊11家。一是强化宣传,督促落实主体责任。通过微信群、电话联系等方式对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及小作坊开展复工复产情况调查、宣传,督促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行原料清查自查自纠,及时处置过期、变质、腐败的库存,并做好台账记录,确保不发生积压食品安全事故。二是全面排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检查发现:1家炒货生产企业自查180公斤葵花籽过氧化值超标,已及时烧毁;1家肉制品生产企业自查并清理了10公斤麻鸭的僵尸库存;1家食用油生产企业2000公斤的积压库存已通过200家门店促销的方式完成清库。

(六)开展食品小作坊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提升专项行动。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对全县食品小作坊监管力度,规范生产加工行为,防范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和消除小作坊存在的风险隐患,结合我县实际,全面排查,落实责任,共出动执法人员112人次,检查酒类、豆制品、红糖等食品小作坊40余家,排查发现环境卫生、三防设施、仓库管理、台账等7个风险隐患点,查处问题17个,整改提升小作坊4家。重点检查加工场所环境卫生、进货查验、添加剂管理、人员健康证、防疫措施落实等情况。做好日常监督管理记录,100%健全监管档案。并通过召开5次小作坊负责人食品安全视频会议,分辖区进行约谈,督促其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增强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七)开展节前酒类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为加强对酒类市场生产经营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切实保护好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1月以来,松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辖区范围内开展春节前酒类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62人次,检查酒类生产经营单位54家次,抽检生产环节酒类产品19个批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7份。对本辖区内从事酒类生产企业、酒类小作坊和散装白酒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普查登记,对未办理酒类生产许可证、小作坊登记证及经营白酒无相关手续的坚决予以关停,对潜在的风险隐患点进行控制记录,建立健全监管工作档案,掌握生产工艺、销售范围等基本信息,切实纳入监管视野。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黑窝点、黑作坊,重点整治使用甲醇、工业酒精等非食品原料勾兑白酒的违法行为。严格查处无证生产经营的自酿酒、配制酒,重点打击涉嫌虚假宣传的保健酒。

(八)开展重点地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5月以来,根据市局文件精神,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重点地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62人次,检查重点地产生产单位40家,下达限期责令整改通知书7份。对辖区内炒货、白酒、食用油、肉制品、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这六类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及小作坊进行摸排,排查发现环境卫生、三防设施、仓库管理、出厂检验、健康证管理等5个风险隐患。行动期间,约谈违规生产企业11家,小作坊4家,开展监督抽检10批次,依法查处3家企业(霉菌超标)违法行为,立案查处食品抽检不合格案件3起,其中2起已结案,罚没款15.54万元。

(九)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为进一步保障保健食品安全,整治市场乱象,今年以来,松阳县局以净化市场、维护权益为目标,坚持“三个精准”,开展保健食品集中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了全县保健品市场秩序。集中整治期间,全局共出动执法人数204人次,检查保健食品单位68家,查办涉嫌虚假宣传、超范围经营、未按规定取得登记证经营预包装食品案1起,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2起,罚款15000元,有效遏制了违法行为。

(十)加强食品和保健食品宣传科普工作。

结合食品安全宣传月等契机,以公众号专栏、科普讲座、发放宣传册等形式,宣传普及保健食品消费常识、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案例等内容。截至目前,共开展专项科普宣传活动3场次,出动科普宣传人次8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张贴海报200余份,开设公众号专栏2个,受众人数达700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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