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松阳县加快发展运动休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索引号:1133252877070942X5/2021-11801     发布机构:信息公开中心     来源:松阳县 发布时间:2021-05-21 14:5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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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松阳县加快发展运动休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现就《松阳县加快发展运动休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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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制定实施意见的必要性

    当前,松阳县运动休闲基础设施逐步完善、运动休闲项目日益丰富、运动休闲赛事活动小有名气、运动休闲社会组织蓬勃发展、社会资本积极参与项目建设,运动休闲产业发展已具备了一定的现实基础。在科学审视我国运动休闲产业发展趋势的基础上,系统分析松阳运动休闲产业发展的现实基础、优势条件与存在问题,有利于推动松阳县运动休闲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必要性有三:一是近年来,运动休闲产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得到了国家、省、市重视和扶持;二是运动休闲需求的多元化趋势日趋明显,且伴随着人民群众消费升级步伐;三是产业智能化发展转型加速。

  • 起草情况

    2020年7月,根据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启动起草工作,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对《实施意见》的制定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了调研论证。并多次组织县委宣传部、发改局、公安局、财政局、建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教育局、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松阳分局等相关单位和相关乡镇街道讨论,拟定初稿。2020年11月5日-2020年11月13日在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相关意见。2020年11月13日通过本单位法制科室合法性审查。

  • 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松阳县服务业长期注重发展传统旅游业,虽然与运动休闲产业有一定的交叉,但总体来说运动休闲项目较少、层次较低,以低水平消费的山地户外项目为主。松阴溪沿岸等山水资源未被充分激活,水上运动等体育休闲项目发展不足。且运动休闲项目在区域空间发展上不平衡,还未形成完整的、特色的、深度的运动休闲项目体系,且项目之间缺乏联系与整体规划,自发性、随意性强,未形成独特的运动休闲品牌项目。

  • 拟规定的主要制度和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1.建立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县政府成立运动休闲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县委宣传部、发改局、公安局、财政局、建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教育局、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松阳分局。领导小组在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下设办公室,负责跟进和落实运动休闲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项目业主。

    2.构建运动休闲基础设施网络,完善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现有及拟建设施的标准化水平,辅之以清晰科学的标识标牌、线路指示、休憩点等相关配套设施。加强运动休闲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工作,充分调动各地运动休闲协会的积极性,加大对运动休闲组织者和参与者的培训、教育力度,组建专业化的运动休闲应急救援团队,构建科学的运动休闲风险评估机制和服务评价机制,保障运动休闲活动的安全顺畅开展。

    3.丰富运动休闲项目类型,提升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现有运动休闲资源,结合国内外运动休闲产业发展趋势,进一步丰富运动休闲项目和活动的内容和形式。推动山地户外运动、水上运动、航空运动、汽摩运动等几大类运动全面发展。

    4.注重运动休闲产业融合发展,发挥集聚效应。必须打破产业之间的边界概念,将运动休闲项目与旅游项目、养老项目、度假项目等有机结合,推动运动休闲产业与相关的旅游、文化、健康等产业积极融合,互利共赢。打破地域边界概念,打造集聚化的运动休闲产业综合发展区,最大化实现产业融合效益和地区集聚规模效应。

    5.举办运动休闲品牌赛事活动,提升影响力。运动休闲品牌赛事享有较高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忠诚度,公众参与度广、辐射带动性强,持久举办影响力大、市场运作能力良好。借助当前松阳县已举办的相关赛事,优中选优,将具备广泛关注度和较大发展空间的赛事如田园古村越野跑、无人机航拍赛事等重点打造为具备国内或国际影响力的品牌赛事。积极利用自身资源及运动休闲项目基础,引入专业化赛事经营管理团队,创办一批带动效应强的运动休闲赛事,形成定期举办的固定化赛事,按市级品牌、省级品牌、国际级品牌的路径逐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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