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 贫 政 策(就业创业篇)
索引号:331124000000/2021-11277     发布机构:县大数据和金融发展中心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4-30 16:5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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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创业篇

一、公益性岗位补助

政策依据:《关于申报2018年度村级公益性岗位的通知》(松人社【2018】80号)、《关于申报2019年度村级公益性岗位的通知》(松人社【2019】62号)

补助对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男性16周岁—60周岁,女性16周岁—50周岁),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低收入农户人员:以县农业农村局最新数据为准。

2、就业困难人员:已办理失业登记的下列人员:①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4050”人员;②城镇零就业家庭中的失业人员;③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并连续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④城乡低保人员;⑤农村复转军人和已办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4050”人员;⑥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对象。

补贴标准:对符合条件人员给予每人每月500元,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办理程序:①由各村(社区)委会确认申报符合条件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名单,所在村(社区)审核确认后,上报所在乡镇(街道)审核,再上报县就业管理服务处。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上报人员名单进行审核,审核无异议后,由县就业处统一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③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上岗工作,县就业处按时发放补助资金到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统一发放到个人。

受理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主管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处,咨询电话:8060869

二、技能培训补助

政策依据:《关于公布<松阳县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项目补贴标准>的通知》(松人社【2019】81号)

补助对象: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项目符合条件人员

补助标准:根据不同培训项目补贴的费用不一,具体见松人社【2019】81号附件《松阳县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项目补贴标准》

办理程序:1、由各培训学校申请办理培训班,经县就业处同意后,提交申请材料;2、由财政统一支付就业创业补贴。

受理单位:各培训机构、培训学校

主管单位: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处,咨询电话:8062476

三、生活困难失业人员临时生活补助

政策依据:《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松阳县财政局 关于明确失业保险相关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松人社【2019】95号)

补助对象:松阳县户籍的低保对象,2019年1月1日后登记失业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满后仍处于失业状态的

补助标准:可按领取失业保险金月数(最高不超过6个月)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给予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

办理程序:1、由补助对象提交申请材料;2、县就业处对材料复核和审核,并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3、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就业处支付生活困难失业人员临时生活补助。

受理单位: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处

主管单位: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处,咨询电话:8065304

四、信贷扶持创业发展补助

政策依据:《关于开展第十七批松阳县青年“创业发展信用卡”申报工作的通知》(团松联〔2019〕14号)

申报对象:申报对象为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后出生),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纪守法、诚实可信,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较高的政治和科技文化素质,有创业意愿和能力的返乡务工青年、创业青年、网络创业青年,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初期创业青年:即从事电子商务产业、农业农村产业、文化旅游产业、茶产业、其他新兴行业等各领域的创业青年。

2.特殊创业青年:即市、县乡村振兴协会正式会员、各类帮扶创业对象。

3.优秀创业青年:即近5年内曾荣获各级共青团系统评选表彰的创业类优秀奖项青年代表。

优惠标准:1.青年贷款要凭“创业发展信用卡”,向农商银行网点提出贷款申请。农商银行网点根据项目开发的投资规模、偿还能力和信用观念、贷款用途、自有资金比例等情况来确定贷款额度。一般授信额度为30万元内;对符合条件的涉农创业项目,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参照“浙里贷·青农贷”团银担合作公益项目,审批贷款额度及优惠利率。

2.对青年“创业发展信用卡”贷款,实行贷款利率优惠政策。贷款利率按同档次贷款利率下浮50%执行。对低收入农户青年,其贷款利率参照《浙江省扶贫小额信贷实施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3.贷款期限可根据借款人的生产经营周期、贷款用途、还款能力,由借贷双方共同商议确定。循环贷款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普通贷款期限一般控制在1年以内。农村青年创业发展信用卡实行年审制,持卡人应及时到当地农商银行网点进行年审评定。

4.加大对松阳县青年创业者协会及乡村振兴新青年协会会员的扶持力度,根据《青年创业者协会会员贷款管理办法(试行)》对协会会员可加大贷款优惠力度。

办理程序:①符合信贷扶持条件的农村青年向乡镇(街道)团(工)委提出申请,经乡镇(街道)团(工)委和当地农商银行网点考察认可后,填写松阳县青年“创业发展信用卡”申报表,盖上乡镇(街道)团(工)委和当地农商银行网点公章,交由乡镇(街道)团(工)委统一上报团县委。②经团县委和农商银行总行审定,发文公布信贷扶持对象名单,并发放松阳县青年“创业发展信用卡”。

受理单位:各乡镇(街道)团(工)委、农商银行各营业网点

主管单位:共青团松阳县委、松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五、电子商务销售额奖励

政策依据:《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阳县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奖扶细则(修订)的通知》(松政办发〔2016〕62号)

奖励对象:在我县境内依法注册和税务登记,守法诚信经营,积极参与、配合、支持政府部门相关工作,并主动纳入浙江省电子商务行业统计监测系统,且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中店铺注册地和所在地为松阳县的电子商务经营主体(企业或网店)、电子商务运营主体(运营商、服务商、软件开发商等)。

奖励标准:对年度网络零售额达到5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以上的网店(农副产品类年度网络零售额达到1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分别给予2万元、5万元、10万元奖励。

办理程序:①每年3月底前,由县经济商务局在县政府网站发布通知,组织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企业(网店)申报上一年度电子商务政策兑现。②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企业(网店)向县经济商务局提交申报材料。③县经济商务局对收到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核。④县经济商务局组织县财政局、团县委等县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到申报企业实地走访,进行复核。⑤县经济商务局组织县财政局、团县委、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等县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召开联合评审会,对申报项目进行联合评审,确定支持的项目。⑥在县政府网站对确定支持的项目进行公示。⑦县经济商务局向县政府提出资金拨付请示。⑧资金到位后,拨付到项目申报企业的对公账户。

受理单位:县经济商务局

主管单位:县经济商务局,咨询电话:8063401

六、农民素质提升培训

政策依据:《松阳县“千万农民素质提升工程”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松农办〔2015〕89号)

补助对象:①农村实用人才: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骨干;长期、稳定在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从事劳动作业的农业劳动力;长期从事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等为主体的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以及新农村建设需要的各类人才。②被征地农民、低收入农户、下山移民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等。

补助标准:根据各培训专业对参训学员培训费及技能鉴定费予以补助,参训学员免交培训费及技能鉴定费。

办理程序:①各责任单位提出培养需求,明确培训对象、人数、教学模式、课程设置和经费预算,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各责任单位申报的培训需求,编制年度培训计划,将培训任务下达相应培训机构;②培训主办部门及培训机构面向社会招生;③有参加意愿人员填写报名表并经所在村委会、乡镇(街道)审核确认后提交报名材料;④培训机构组织开展培训;⑤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对培训开展情况进行检查;⑥培训结束后培训机构提交培训台账资料,向县农业农村局申请政府补贴,经审核同意后,将补助资金拨付培训机构。

受理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业主管部门、培训机构。

主管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咨询电话:8819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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