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 贫 政 策(教育助学篇)
索引号:331124000000/2021-11275     发布机构:县大数据和金融发展中心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4-30 16:5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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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助学篇

一、金秋助学帮扶项目补助

政策依据:《关于开展2019年度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和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丽总工发〔2019〕80号)

补助对象:当年度考上大学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

补助标准:符合建档要求的,根据不同的困难程度,国家级建档的给予7000元补助,省级建档的给予6000元补助,市县级建档的给予5000元补助。

办理程序:①符合帮扶条件的困难职工向基层工会提出申请,填写《松阳县总工会困难职工家庭申报表》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必须含大学录取通知书)。②由单位工会初审并公示3-5天无异议的,盖单位工会公章,报上一级工会或主管单位工会复核。③复核通过的报县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由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审定再公示,无异议的进行困难帮扶。

受理单位:职工服务中心,咨询电话:8067561

主管单位:松阳县总工会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政策依据:《关于切实做好2017学年新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浙学助【2017】21号)

资助对象:五类生(包括低保家庭、烈士家庭、由社会福利机构监护和列入农村五保户的学生以及残疾学生);低保边缘家庭(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在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以下)学生;其他因病因灾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等。

资助标准:①减免幼儿保育费。每名受助幼儿2000元一年减免。②义务段营养改善计划。按照每名受助学生1000元一年的标准拨到学校食堂账户,提供营养餐。从2019年5月开始,享受营养餐的学生每天增加一个鸡蛋一瓶牛奶。③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补助。按照每名受助小学生1000元一年,初中生1250元一年的标准资助。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学生生活补助。按照每名受助小学生500元一年,初中生625元一年的标准资助。④免住宿费。民办汇文每学期每生免住宿费350元。⑤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按照每名受助学生2000元一年的标准资助。⑥普通高中免学杂费补助。五类生根据学校学费、代管费具体收费标准给予免除。⑦普通高中少数民族券。少数民族学生免收秋季一个学期的学杂费。⑧中职国家助学金。按照每名受助学生2000元一年的标准资助。

办理程序:①每学期初,学校向学生及家长宣传资助政策,再由符合条件的家庭困难学生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到所在村、乡镇、街道审核盖章(五类生、低保边缘家庭学生只要附证件无需再盖章)。②学校通过实地走访、民政取证等审定申请学生的资助资格,并在学校公示栏给予公示,然后上报教育局,由教育局审核确定最终受助学生。③资助每一项补助款的发放和领用学校都有详实记录在册,有现金发放的做好发放清单,由学生或家长签字,校长审核签字。

受理单位:县民政局,县教育局所属学校,各村委,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主管单位:松阳县教育局,咨询电话:8065575

三、雨露计划教育补助

政策依据:《关于支持特困低收入农户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通知》(浙扶贫办【2015】40号)

补助对象: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且在校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

补助标准:对低收入农户家庭中符合条件的学生,按每学年给予每生3000元的助学补助(包括顶岗实习)

办理程序:①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农户凭子女就读学校在校证明(或学校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到所在乡镇(街道)提出申请。②所在村委会、乡镇(街道)审核确认后,经所在村、乡镇公示无异议的,上报县扶贫办。③县教育局对扶贫部门移交的名单进行审核,审核无异议后,由县扶贫办统一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④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县扶贫办、财政局、教育局联合发文,并将助学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平台直补到户。

受理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主管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扶贫办),咨询电话:8062531

四、残疾大学生学费和住宿费减免补助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浙江省残疾人大学生学费和住宿费减免暂行办法的通知》(浙残联发〔2016〕23号)

补助对象:入学前是我县户籍并持有残疾人证,在中国境内各高校就读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及研究生。

补助标准:每人每学年不超过2万,住宿费按照不超过浙江省普通高校学生住宿标准。如有调整,另行公布。

办理程序:凭本人残疾证、学费住宿费发票向县残联申请减免。

受理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残联

主管单位:县残疾人联合会,咨询电话:8061328

五、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或残疾大学生助学救助

政策依据:《松阳县扶助残疾人实施办法》

补助对象: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大学生或残疾人大学生

补助标准:凡被录取进入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和本科学习的残疾学生或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在录取当年分别给予3000元和5000元的一次性资助。

办理程序:①符合条件的对象凭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残疾人证等相关资料,到所在乡镇(街道)残联提出申请;②所在村委会、乡镇(街道)审核确认后,上报县残联劳服所;③县残联审核通过后将助学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平台直补到户。

受理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主管单位:松阳县残疾人联合会,咨询电话:806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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