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
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索引号:1133252877070942X5/2021-10999     发布机构:信息公开中心     来源:松阳县 发布时间:2021-04-26 09:21:34

文号:松政发〔2021〕4号

点击数: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松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

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经县政府第7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2021年度松阳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

纳入松阳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事项,承办单位要按照《松阳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等要求,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并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附件:2021年度松阳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松阳县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1年度松阳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项目名称

承办单位

会同单位

决策依据

计划完成时间

决策程序

时间节点

1

松阳县江北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

县水利局

/

《水利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实施方案(2021-2022年)的通知》(办农水〔2021〕10号)

公众参与(公开征求意见)

2020年12月

专家论证

2021年3月

风险评估

2021年6月

合法性审查

2021年7月

集体讨论决定

2021年8月

2

松阳县生态工业“十四五”规划

县经济商务局

/

《中共松阳县委关于制定松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公众参与(公开征求意见)

2021年4月-5月

专家论证

2021年5月-6月

风险评估

2021年5月-6月

合法性审查

2021年6月

集体讨论决定

2021年6月

3

松阳县医疗救助管理办法

县医疗保障局

/

《丽水市医疗救助管理办法》(丽政办发〔2020〕88号)

公众参与(公开征求意见)

2021年3月

专家论证

2021年4月

风险评估

2021年4月

合法性审查

2021年5月

集体讨论决定

2021年6月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