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乡属各单位,各中心、各办:
为了维护法制统一、政令畅通,裕溪乡人民政府对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对《裕溪乡关于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通知》(裕政〔2014〕24号)予以废止。
自2021年5月25日起施行。
裕溪乡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