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松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专题>>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决策结果公示

关于公布2021年度松阳县裕溪乡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时间:2021-04-20 14:18:02 来源:松阳县 作者: 点击数:

各科、室: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根据《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松阳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等规定,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经班子研究同意,现将《2020年度松阳县裕溪乡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予以公布。

附件:2021年度松阳县裕溪乡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此件公开发布)

 

                            松阳县裕溪乡人民政府

2021419



附件

 2021年度松阳县裕溪乡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项目名称

承办科室

会同科室

决策依据

计划安排

决策程序

时间安排

1

松阳县裕溪乡霭溪第一支部修缮

党建办

宣传办

《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工作方案》松委发【202110号

公众参与(公开征求意见)

2021年2月

专家论证

/

风险评估

/

合法性审查

2021年4月

集体讨论决定

2021年4月

注:1.公众参与方式还包括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书面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2.专家论证、专家论证程序根据决策事项需要履行,非必经程序。



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