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根据《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松阳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等规定,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经乡班子研究同意,现将《2020年度松阳县裕溪乡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予以公布。
附件:2021年度松阳县裕溪乡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此件公开发布)
松阳县裕溪乡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9日
附件
2021年度松阳县裕溪乡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承办科室 | 会同科室 | 决策依据 | 计划安排 | |
决策程序 | 时间安排 | |||||
1 | 松阳县裕溪乡霭溪第一支部修缮 | 党建办 | 宣传办 | 《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工作方案》松委发【2021】10号 | 公众参与(公开征求意见) | 2021年2月 |
专家论证 | / | |||||
风险评估 | / | |||||
合法性审查 | 2021年4月 | |||||
集体讨论决定 | 2021年4月 |
注:1.公众参与方式还包括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书面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2.专家论证、专家论证程序根据决策事项需要履行,非必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