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2877070942X5/2021-10756 | 主题分类: | 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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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信息公开中心 | 成文日期: | 2021-04-16 |
文号: | 松政办发〔2021〕14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KSYD01-2021-0005 |
有效性: | 有效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松阳县深化教体结合加强县少年儿童业余体育运动学校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研究,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松阳县深化教体结合加强县少年儿童业余体育运动学校建设的实施意见
近年来,我县通过创新青少年运动员培训模式,依托有关中小学校,实施教体结合,青少年业余体育训练和竞技水平得到了明显提升,在省运会、市运会等重大比赛中取得了较好成绩。为完善和深化教体结合机制,经县政府同意,就进一步加强县少体校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体育现代化县为目标,遵循竞技体育发展规律,坚定不移地实施素质教育;以人才强体为支撑,以改革创新为抓手,加快推进教育和体育资源整合,创新完善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促进学校体育与竞技体育的全面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健康松阳作出贡献。
二、目标定位
探索建立科学高效的教体结合模式,把县少体校打造成为全县培养体育后备人才的主阵地,为国家和社会培养输送体育后备人才的主渠道,进而带动县青少年业余体育训练和竞技水平的全面提升,力争在省运会、市运会和各类省、市级及以上青少年学生体育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为全县人民争光。
三、管理体制
继续实行以县少体校为龙头、学校为基地的业余训练布局模式。县少体校依托全县有关学校,按照定点就读的管理模式,招收具有体育特长的学生,实行读训结合。运动员的训练、竞赛管理工作由体育部门负责,文化学习、思想品德教育和生活管理由教育部门负责。
四、办学规模
县少体校布局人数为300人,采取相对集中、分散办学的模式,小学部设在实验集团学校、水南小学、古市小学、汇文小学,初中部设在汇文中学、古市中学、民族中学、松阳五中、松阳三中,高中部设在松阳一中、松阳二中、职业中专。
五、部门职责
县少体校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相关部门之间及学校的工作,确保县少体校运动员招生、训练、比赛、文化学习等工作正常开展。相关部门的职责如下:
(一)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1.负责做好县少体校年度工作、周期工作的绩效评价与考核等工作。
2.会同县教育局对县少体校布局学校和训练点体育兼职教练员年度考核及评优评先。
3.负责监督与制定县少体校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相关制度、规定。
4.会同教育部门联合成立县少体校招生领导小组,组织、审核、监督县少体校运动员招生、录取等各项工作。
5.负责县少体校各项训练、比赛、教练员管理等工作,协助教育部门做好运动员的文化学习、思想品德教育、生活管理及学生违规违纪处理。
6.指导和监督县少体校专项经费的预算、使用及管理。
7.充分利用场馆设施建立集训练、生活二集中的运动员训练基地,提升训练平台。
8.负责对接落实高水平优秀教练员、运动员引进的政策、资金、住房、人才待遇等保障工作。
(二)县教育局。
1.协同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制定县少体校招生相关政策,并会同相关部门审核、监督县少体校招生及录取工作。
2.负责县少体校运动员文化教育的师资配备、教师培训和相关管理。
3.负责制定学校兼职教练员的管理办法,量化业余训练工作量和成绩作为工作考核的依据。
4.负责协调相关布局学校,保证运动员的训练、比赛、文化学习、生活等工作。
5.负责将县少体校招生计划和招生办法纳入到全县整体招生计划,落实县少体校运动员的升学工作。
6.协调各相关学校做好退队回原籍的县少体校运动员的就读工作。
(三)县发改局。
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达县少体校各年度招生计划。
(四)县财政局。
做好县少体校各布局学校和训练点相关经费的统筹安排。
六、政策保障
(一)每年由县发改局会同县教育局、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单独下达县少体校招生计划,县少体校、市队县办项目招生实施跨县(县、区)招生。县少体校、市队县办项目高中招生人数(松阳一中)不占相应学校招生指标。
(二)县少体校和市队县办项目的教学、训练、器材设施等各项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予以统筹安排。县财政对民办布局学校运动员的学费给予适当的政策支持。
(三)对在体育竞赛及运动员培养输送等方面作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按照县政府有关政策进行奖励。
本意见自2021年4月12日起施行。
附件:1.松阳县少年儿童业余体育运动学校管理细则
2.松阳县少年儿童体育运动学校布局学校(点)项目、人数分布表
附件1:
松阳县少年儿童业余体育运动学校管理细则
为加强和规范县少体校管理, 结合工作实际, 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一、项目布局
全县共布局11项。其中:
1. 县少体校布局项目为田径、足球、篮球、排球、皮划艇、攀岩、游泳,共7项。
2.市队县办项目:皮划艇(五中)
3.县队校办项目:攀岩(民族中学)、排球(五中)
4.单列项目为乒乓球、跆拳道、轮滑、羽毛球,共4项。
二、布局规模
(一)布局人数。
县少体校布局人数为300人。其中:田径52人、足球42人、篮球42人、排球24人、皮划艇24人、攀岩24人、游泳27 人、羽毛球10人、跆拳道10人、乒乓球10人、轮滑10人, 预留新增项目及现有项目调整所需人数25人,预留俱乐部调整所需人数40人。
县少体校高中阶段就读的运动员不占总布局人数。
(二)县少体校各项目分布学校及运动员人数(详见附表1)。
县少体校高中布局学校每年计划招生人数控制在20人以内。其中:
松阳一中每年招生数5人;
松阳二中每年招生数5人;
松阳职业中专每年招生数10人;
各布局学校的招生人数可根据项目发展需要适当进行调整。
三、招生工作
县少体校招生时间与教育部门秋季招生时间同步,其他时间如果发现特别优秀的运动员, 经校务委员会同意后, 也可酌情录取。
每年招生人数根据松阳县发改局、松阳县教育局、松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的下发的招生计划执行。松阳县少体校根据上级招生文件精神, 制定本学年的招生计划, 明确布局学校招生人数、各项目招生人数、各年级分布数及相关要求。
市队县办项目参照县少体校本部办法具体实施。
(一)训练性质。
训练性质分三集中和走训, 具体为:
1. 三集中:统一集中在布局学校食宿、学习和训练。项目为皮划艇。
2. 走训:统一集中日常训练, 不安排食宿和学习。项目有田径、足球、篮球、排球、攀岩、游泳、乒乓球、跆拳道、轮滑、羽毛球。
(二)训练年限。
1. 小学至高中项目:田径、足球、篮球、排球、皮划艇、攀岩、游泳、乒乓球、跆拳道、轮滑、羽毛球。
县少体校负责运动员在该阶段的训练, 奥运项目原则上从小学高段开始招生, 至不符合省运会、市运会年龄为止。
2. 幼儿园至小学项目:篮球、游泳、轮滑。
县少体校负责运动员在该阶段的训练, 小学毕业后按教育部门划片到相关学校就读。对于成绩特别突出、多次在省、市锦标赛获得前三名或有输送潜力的学生可延长一至二年训练年限。输送到省队的运动员保留学籍直至转为试训为止。
(三)基本条件。
1. 高中招生条件。
思想品德:初中阶段思想表现好、品行端正、无违规和违纪、积极训练。
运动成绩:初中训练阶段运动成绩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田径、跆拳道、皮划艇、攀岩项目条件:达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 或参加省锦标赛上获得前六名成绩、市锦标赛上获得前三名成绩。
(2)篮球、排球、足球项目条件:代表县队参加二个年度以上的省市锦标赛, 并获得省锦标赛一次以上的前六名成绩、市锦标赛前四名成绩,且为主力队员。
(3)其他布局项目条件:代表县队参加二个年度以上的省市锦标赛, 并获得省锦标赛一次以上的前六名成绩、市锦标赛前三名成绩
(4)没有达到以上成绩, 在某一个项目上身体条件优秀, 具有体育运动培养的潜能(有希望输送到省专业队), 带训教练员须提出申请并经专家组认定为合格。
文化成绩:初中阶段学习成绩良好, 中考成绩符合高中特长生招生分数线。
2. 初中和小学招生条件。
思想道德:必需品行端正, 思想表现良好。
身体条件:身体基本条件好, 有体育运动训练培养潜力, 参加省、市、县体育竞赛成绩优异。
年龄条件:必须符合我县项目布局需要和省体育局竞赛所规定的要求, 骨龄合格。
资格条件:全县招生的运动员和外县、外省引进的优秀运动员必须能够代表松阳县在省体育局办理运动员注册手续。
(四)招生范围。
1. 面向全县招收我县布局开展的业训项目(包括重点开展的非奥项目)运动员。
2. 招收符合招生条件的外县、外省优秀运动员。
3. 在省体育职业技术学院的我县集训、试训运动员可在县少体校相关学校挂靠学籍。
(五)招生程序。
采取个人申请、学校推荐、教练选拔等形式。初选运动员进行短期的(一周内)集训、体检、骨龄鉴定等程序。预录取后进行一个学期的试训, 试训期间学生学籍保留原学校。运动员正式录取根据试训期间的思想、运动能力、文化学习等方面综合评价, 确定预录取名单, 报松阳县教育局、松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审核录取。
(六)录取办法。
成立由相关人员组成的县少体校招生领导小组, 负责每年运动员的招生工作; 成立由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县教育局和相关学校人员组成招生监督领导小组, 负责审核、监督县少体校每年招生及录取工作。
四、学校管理
(一)教练员职责。
1. 实行项目总教练或项目主管负责制。主要负责运动队服务、管理与监督等工作。
2. 县少体校专职、兼职教练员负责项目的运动员选拔、训练、比赛、安全教育、管理等工作。
3. 严格按照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青少年儿童教学训练大纲》所规定的内容和任务要求, 进行科学系统的训练。
4. 严格加强运动队的管理, 切实做好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 无私奉献、恪守职责。
(二)运动员管理。
1. 学习:县少体校各布局学校的运动员根据学校分班规则分配到所在年级就读; 学校根据运动员的特点及实际情况, 组织任课教师对运动员的文化学习进行跟踪辅导, 加强思想品德教育。
2. 学籍:县少体校运动员试训期间将不纳入就读学校学籍 (学籍由原学校保留)。试训合格转为正式运动员后, 由县少体校统一办理学生转学籍工作。试训结束后, 不适宜继续进行专项运动训练的学生仍回原学校。
若学生在训练过程中不再适合训练, 将退回原输送单位, 学籍将随之退回, 原籍教育、体育部门给予配合落实。
3. 训练:县少体校运动员的训练工作由体育部门负责。学校必须提供条件保证运动员长年参加训练, 运动员每年训练天数不少于260天, 每天训练不少于2小时。体育部门和布局学校保证训练场地。
4. 安全:根据实际情况建立校园安全责任机制, 制定安全预防、保险、应急处理和报告等相关制度。县少体校运动员在训练和外出比赛期间的安全由县少体校负责, 文化学习、思想品德教 育和校园生活期间的安全由所在布局学校负责。
五、经费管理
县少体校各布局学校年度所需运动员、教练员伙食补助经费以及运动员训练器材、服装、参赛等所需经费归口县少体校管理;县少体校运动员文化学习相关费用由运动员所在学校管理。
市队县办项目按照浙财教[2010]189号文件精神,由县财政负责落实运动员、教练员伙食补助经费及相关训练费用。
附件2:
类型 | 学校名称 | 田径 | 足球 | 篮球 | 排球 | 皮划艇 | 攀岩 | 游泳 | 跆拳道 | 羽毛球 | 乒乓球 | 轮滑 | 小计 |
布局学校 | 松阳三中 | 10 | 12 | 8 | 30 | ||||||||
松阳五中 | 10 | 12 | 16 | 38 | |||||||||
民族中学 | 12 | 12 | |||||||||||
古市中学 | 12 | 6 | 18 | ||||||||||
汇文中学(初中) | 8 | 5 | 10 | 23 | |||||||||
汇文中学(小学) | 6 | 5 | 12 | 23 | |||||||||
实验集团学校 | 12 | 12 | 10 | 12 | 5 | 51 | |||||||
水南小学 | 12 | 8 | 20 | ||||||||||
古市小学 | 6 | 6 | 8 | 20 | |||||||||
根据项目发展适时调整预留 | 25 | ||||||||||||
俱乐部 | 10 | 10 | 10 | 10 | 40 | ||||||||
合计 | 52 | 42 | 42 | 24 | 24 | 24 | 27 | 10 | 10 | 10 | 10 | 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