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规定,现对我县事业单位法人进行年度报告公示。公示地址为“松阳县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栏和“松阳县机构编制网”公告公示栏。 为方便您投诉,列出以下投诉监管范围: 一、未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以事业单位法人名义开展活动的; 二、超出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的; 三、实际使用的名称,包括单位印章、标牌及其他表示该单位名称的标记与核准登记名称不一致的; 四、有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单位印章行为的; 五、登记管理信息和年度报告未按时公开的; 六、自核准登记后无正当理由超过一年未开展业务活动或者自行停止业务活动一年以上的; 七、在出现依法应当申请变更登记的情况后未按时申请变更登记的; 八、有抽逃开办资金行为的; 九、未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接受和使用捐赠、资助的; 十、有其他违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行为的。 投诉电话:0578-8809583 投诉邮箱:syxbwbvip@163.com 通讯地址:松阳县环城西路121号行政服务中心5楼 联系人:鲁俊鹏 中共松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4月12日
2020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一).rar 2020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二).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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