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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市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松阳县房屋改变用途管理办法(试行)》,拟同意松阳县华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地址坐落于松阳县水南街道南环路199-1号;不动产证编号:浙(2021)松阳县不动产权第0001053号,土地使用权面积5106.02㎡,房屋建筑面积547.65㎡),原规划审批性质为公共运输/交通服务站,调整后为商业服务业/公共设施营业网点。现公开征求相关利害人意见。
公示方式和地点:
1、现场张贴 2、网上公示:松阳县人民政府网站
该公示期限为十天(2021年 4月12 日至2021年 4月 2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反馈意见。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办理批准手续。
联系地址: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长虹东路2号
联系电话: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578-8803937。
松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