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松乡振组办〔2021〕1号
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树立典型,激励广大干部职工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关键时期做出新的更大贡献。根据《关于公布我市2020年度表彰奖励通报表扬项目的通知》(丽评组办〔2020〕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对象及名额
(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表现突出集体
各乡镇(街道)、县直单位,共40个名额。
(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表现突出个人
各乡镇(街道)、县直单位根据名额分配推荐优秀个人,共60个名额。
(三)名额分配
乡村振兴工作集体20个,个人30个;脱贫攻坚集体10个,个人10个;消薄工作集体5个,个人10个;大搬快聚工作集体5个,个人10个(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已认定为市级乡村振兴战略工作突出贡献集体和个人的,原则上不再推荐(附件5)。
二、推选条件
(一)工作表现突出集体
1.高度重视,勇于探索。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农”思想,认真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部署,高度重视、积极改革、主动创新、开拓进取,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落实的基层单位。
2.精心组织,保障有力。乡村振兴组织机构健全,发动到位、责任明确、分工有序、重点突出,建立与乡村振兴匹配的工作体制,为按时保质完成各级乡村振兴工作部署提供坚实的基础保障的基层单位。
3.机制健全,运行高效。乡村振兴工作方案、目标任务等科学合理、可操作、可落地,财政、土地等要素保障到位,建立督查、考评等工作体系,措施到位,推进有力,建成较完善激励机制,乡村振兴整体工作运行高效的基层单位。
4.成效显著,示范引领。通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等方面建设成效显著,在国家、省以上亮点明显,能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基层单位。
(二)工作表现突出个人
1.政治坚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践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各项方针政策,积极投身工作一线,守法守德守廉,广受当地干部群众称赞公认的“一懂两爱”干部。
2.奉献务实。在推动乡村振兴工作中,勤学习、善思考、勇创新、讲奉献、重实际、能落实,有强烈“三农”事业心和责任感的“一懂两爱”干部。
3.业绩突出。在推动乡村振兴工作中,积极有为、主动担当,在“五个振兴”及扶贫、消薄、大搬快聚等工作中成效明显、亮点突出,具有引领性、示范性的“一懂两爱”干部。
三、推选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推选、严格把关,各有关单位党组织要认真审核,确保推选对象在乡村振兴中的突出示范性、引领性,进一步激励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投身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认真填写推荐表(附件2、3)、汇总表(附件4),推选脱贫攻坚、消薄工作、大搬快聚三个类别的,应取得对应联审单位初审盖章,并于2021年3月10日下午下班前通过浙政钉和纸质材料报至县乡村振兴办叶益兰。
附件:1.松阳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名额分配表;
2.松阳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表现突出集体推荐表;
3.松阳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表现突出个人推荐表;
4.松阳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表现突出个人推荐对象汇总表;
5.关于表扬在全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集体和个人的通报。
附件5:关于表扬在全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集体和个人的通报.pdf
松阳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松阳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