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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松农函〔2021〕8号
象溪镇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第六批(2018年度)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和一般村建设工作的通知》(浙农办〔2017〕56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乡村振兴绩效提升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财农〔2019〕41号)等文件要求,象溪镇雅溪口村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项目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建设。
去年,县农业农村局发现该项目进度滞后,多次现场督查,并每周通报项目进度。截至目前,该项目仍有部分子项目未完工,且处于停滞状态。请你单位收到本整改通知书后,抓紧研究项目推进方案,于2021年3月16日前向县农业农村局上报项目推进方案,并于2021年4月30日前完成所有子项目竣工验收。项目推进情况将列入年度乡村振兴考核。联系人:谢红梅,联系电话:1350682702。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3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