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2877070942X5/2021-01158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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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松阳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1-02-25 |
文号: | 政府通告〔2021〕3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KSYD00—2021—0001 |
有效性: | 有效 |
为了改善明清街通行条件,激发历史文化街区经济活力,优化古城形象,提升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水平,根据《松阳县明清街建设高品质步行街实施方案》(松政办发〔2021〕2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明清街车辆限时通行通告如下:
一、限行范围
限行范围包括:人民大街(太平坊以南段)、官塘路(新华路以东段)、南直街(长松路以北段)以及横街和猪行路部分路段(具体见附件)。
二、限行时间
每日9时至20时30分,除应急救援、环卫作业等特种车辆外,禁止其余机动车、非机动车在步行街范围内通行。
三、车辆停放
为缓解明清街实施步行街管理后的停车问题,摩托车、非机动车可停放在老供电局一楼、原农业农村局停车场以及西屏街道前非机动车停车场(具体位置见附件)。
四、违法处罚
请广大群众相互转告,合理调整安排生产生活需要,自觉遵守。有违反限行规定强行驶入步行街、破坏硬隔离设施等行为的,公安、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五、实施时间
本通告自2021年2月26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附件:步行街实施范围及非机动车停车点位图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步行街实施范围及非机动车停车点位图
松阳县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