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政〔2020〕87号
赤寿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赤寿乡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行政村、企业及乡属各单位:
根据省、市、县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方案要求,经乡政府主要领导同意,现将《赤寿乡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赤寿乡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0号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松阳县应急管理局
赤寿乡党政办 2020年7月20日印发
赤寿乡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
根据《浙江省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丽水市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和《松阳县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赤寿乡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总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以“三个地”的政治自觉,对标“重要窗口”的新目标新定位,坚持“为发展聚力、为企业赋能、为小康增色、为治理提效”的安全生产工作导向,立足三年有重大突破的总体要求,聚焦有效防范群死群伤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紧盯危险化学品、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和矿山、消防、道路交通、交通运输、城市建设、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危险废物、特种设备等9个重点领域,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遏较大、减总量、降事故、固本质、强智控、提素养,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为推进松阳高质量绿色发展,与全省同步高水平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事故控制方面
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着力减少一般事故。
(二)能力提升目标
本质安全:通过三年努力,到 2022 年底全乡容易引发群死群伤的重点行业领域在规划引领、标准规范、科技兴安、源头治理等方面实现100%覆盖,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
数字监管:到 2020 年 9 月底配合完成“一库一网一平台”、“一图一端一指数”等精密智控体系建设任务,2022 年底全面实现企业、工业园区、城市运行安全风险防范数字化赋能,立体化监测、防控和应急救援能力明显提升。
素养提升:2020年完成企业各类从业人员安全培训350人,到 2022 年底完成县下派的任务数,建成乡级高质量消防体验室1个,全民安全素养明显提升。
三、重点工作
1.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
(1)重点需解决的问题。一是学习不深不透,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对本辖区、本单位安全生产问
题研究解决不够,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二是“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落实不到位,对安全生产工作不重视,贯彻不坚决、不及时、不到位;三是没有正确处理好安全与发展的关系,把关不严、发展粗放,本质安全水平有待提升;四是风险防范工作缺乏针对性、有效性,工作走过场,监管执法“宽松软”;五是基层安全监管力量薄弱,没人管、不会管、管不好现象突出。
(2)重点任务及分工。一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学习不少于1次;积极参加县举办的安全生产集中轮训。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
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开展培训。组织各级干部集中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二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丽水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坚持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落实新业态安全监管责任,消除监管盲区。完善巡查考核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三是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加强安全风险规划控制,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严把安全准入关,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安全风险评估制度。推进企业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到 2022 年底,基本实现企业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全覆盖。四是加强安全生产法治保障。定期组织开展涉及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订
工作。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常态化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乡干部学习内容。
2.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
(1)重点需解决的问题。一是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不强,企业缺乏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二是企业安全投入不足,本质安全水平较低,未能落实标准化规范化安全管理;三是企业未全面有效开展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安全生产智能化管控水平不高;四是企业安全生产人力资源支撑薄弱,员工安全素养不高,高水平的技术和管理团队缺乏;五是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强,安全生产社会治理体系还不健全。
(2)重点任务及分工。一是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2020 年底前危化、矿山、烟花爆竹、民爆物品、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企业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2020 年至2021年重点对高危行业企业、“三场所两企业”、危险化学品重点使用企业、“三类园区”企业等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的重点领域开展安全生产责任制日常检查。二是提升企业安全生产防控能力。到 2020 年底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重点领域的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力争全覆盖;2022年底基本实现企业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全覆盖;健全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2020 年底前完善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021年底前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2022年底前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三是提升企业安全软实力。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团队,2021年底前危化、建设等7个重点行业领域企业 100%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强化依法持证上岗,到 2022 年底前实现注册安全工程师配备全覆盖;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安全生产文化建设,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强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业务知识教育培训。四是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共治。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诚信制度,2020年底前修订完成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制度;建立完善企业安全承诺制度,2020年底前制定出非煤矿山、建设施工等7个重点行业领域企业的安全生产承诺制度;五是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落地。强化配合执法监管,持续加大非事故类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力度,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培训执法检查,强化生产安全事故“举一反三”警示教育,健全完善举报奖励制度。
4.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
(1)重点整治问题。一是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水平不均衡;二是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处置等重点环节管控能力不强;三是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不高,先进技术和管理方法应用面不广;四是企业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偏低,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风险管理能力差;五是基层专业监管人员不足、能力不够;六是政府部门监管合力不强,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安全监管合力尚未形成。
(2)重点举措及分工。一是夯实企业安全基础,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到2020年底完成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生产装置和储运设施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应用,重大危险源全部实现在线监测监控;提升企业从业人员素质,危化品许可企业建立企业安全技术和管理团队,按规定配置化工相关类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二是提升安全保障能力,提升信息化监管效能,迭代升级危化品风险防控大数据平台,到 2021 年底实现危化品全链条安全风险 100%线上精准智控;加强应急救援工作,到 2021 年底通过依托重点危化企业等方式建立专业化工救援力量;三是提升政府监管效能,明确监管职责,加强监管力量。
5.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和矿山安全专项整治
(1)重点整治问题。一是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不高,安全风险管控能力较弱;二是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较低,安全技能和防范能力不高;三是高危作业管理不力、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不规范和电气安全隐患相对突出;四是企业厂房违法建设、违章搭建、违法租赁现象较多,老旧构筑物建筑、消防安全风险较大,“三合一”企业未彻底消除;五是特种设备使用不规范,“三非”、“两超”、“一无一违”等违法违规行为较多;六是矿山开采规模化、规范化、机械化、信息化、科学化水平总体不高,本质安全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七是矿山及其尾矿库设立或者运行不规范;八是矿山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不高,风险管控能力不高;九是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较多,执法偏软偏弱。
(2)重点举措及分工。一是全面排摸我乡加工制造类企业底数,突出高危行业、“三场所两企业”、危化品重点使用企业和“三类企业”等易引发群死群伤的重点领域,分类细化制订有针对性的措施清单。二是深化工贸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深化推进高温熔融金属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使用危化品专项整治,到 2021 年底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建立健全危化品使用管理规范和符合要求的危化品仓库。三是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基础性综合整治,深化小微企业违法建筑违章搭建、村级出租厂房、消防、特种设备等安全整治。2020 年底前组织开展“三合一”企业消灭战;到 2021 年底彻底消除严重影响安全的违法建筑和违章搭建。四是全面推进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素养提升。2020至2022年,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人员和其他人员安全技能提升培训全覆盖,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 100%。五是深化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我乡全面实行社会化服务。六是提升矿山本质安全水平。到2020年底淘汰金属非金属矿山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规范露天矿山台阶式开采,推广矿用运输车辆和破碎系统自动化;七是强化矿山安全执法。严厉打击非法盗采、越界开采、无证开采等非法违法行为。加大矿山整顿关闭力度,将存在重大事故隐患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八是提升矿山企业风险管控能力。2020年底前矿山企业完善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承诺制度。九是强化矿山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督促矿山企业健全标准化达标体系,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6.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1)重点整治问题。一是消防车通道、应急逃生通道等“生命通道”被占用、堵塞的现象屡禁不止,妨碍消防车通行、延误灭火救援时机的情况时有发生;二是老旧小区、出租房、小微企业消防安全隐患量大面广,存在较大火灾风险;二是部分企业责任有所弱化,“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理念没有落实落底。三是群众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偏低,外来务工人员人数众多且大多缺乏必要的消防安全培训。
(2)重点举措及分工。一是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各企业、村分类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加强群众消防安全素质教育,2020年底前,我乡完成1家消防体验室建设工作。二是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2022年底前完成宗教活动场所和农村老旧房屋电气线路改造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7.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1)重点整治问题。一是道路交通事故总量较大,车辆驾驶人、行人交通违法现象比较普遍;二是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基础薄弱,变型拖拉机等低、慢车辆安全监管不到位。
(2)重点举措及分工。进一步配合开展净化道路交通秩序,开展新一轮“创文明交通、治秩序乱象”暨“减量控大”三年整治行动,保持严查严管态势,重点打击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行为,加强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管控力度。
8.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
(1)重点整治问题。一是建筑施工高处坠落事故多发,起重机械、盾构机、模板支撑体系、深基坑等存在安全检查不彻底、检测滞后等问题;二是危房网格化巡查不彻底。
(2)重点举措及分工。一是配合提升建筑施工事故防控能力,开展建筑施工“智慧化、信息化、标准化”提升工程,配合实施“防危大、防高坠、防死角盲区”安全提升工程,每季度开展一轮在建工地重大风险源摸排,起重机械、深基坑、模板支撑、脚手架等危大分部分项工程排查防控100%覆盖。二是推进农村房屋使用安全整治,2021年底,完成各类酒店、商铺、教学楼、文化礼堂、养老院、交通场站、宗教活动场所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等公共房屋安全隐患治理工作,2020年起实施农村危房常态化长效治理改造。
9.工业区块功能安全专项整治
(1)重点整治问题。一是园区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健全,主体不明确、责任不明晰、管理不规范,存在监管盲区漏洞;二是我乡村级工业集聚点等业态多、管理乱,安全基础薄弱,安全隐患多,事故多发,亟待加快转型提升。
(2)重点举措及分工。一是强加沟通,分清责任,压实责任,建立园区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二是2020 年底前完成在各行政村辖区内的工业企业排摸和安全隐患排查,建立企业清单和安全隐患整改清单,并完成整改;对村级工业集聚点开展安全、环保、用地、节能、质量等联合执法,强化对集聚点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推动村级工业集聚点企业入园发展。
10.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
(1)重点整治问题。一是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不够完善;二是部分区域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不足;三是危险废物违法贮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等问题依然存在;
(2)重点举措及分工。一是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到2021年底,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鉴别鉴定率100%。二是强化全程监管机制,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由产生到处置各环节转移联单制度。三是配合推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制定实施本地“无废城市”建设方案,启动全域“无废城市”建设。
11.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
(1)重点整治问题。一是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体系不完善,“三个责任”落实不到位;二是“四重”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有待加强;三是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不大,执法存在宽松软现象;四是特种设备智慧化监管水平不足,安全风险隐患自辨自控能力有待提升;五是特种设备地方性标准亟待修订完善,安全教育有待加强,无证上岗、培训不到位等问题突出。
(2)重点举措及分工。一是完善特种设备安全大监管工作体系。建立特种设备安全专委会和联席会议制度,调整更新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推行公众聚集场所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责任承诺制全覆盖。二是加强“四重”特种设备(即重点时段、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三是严厉打击特种设备违法违规行为,2022年底前基本消除特种设备“三非”“两超”违法行为。四是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改革创新。实施特种设备数字化监管提升工程,2020年底前,实现特种设备网上定检申报率100%;五是筑牢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基础。强化《特种设备基层监察指导手册》的培训,《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指导手册指南》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模板》宣贯。
四、进度安排
全乡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总体分四个阶段推进:2020年7月完成动员部署,2020年12月完成排查整治,2021年12月完成集中攻坚,2022年12月完成巩固提升。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听取安全生产重点领域汇报、专项工作进展情况,督促企业和村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研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二)强化工作推进。一是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各企业、村要建立常态化报告制度,每半年向乡安委办报告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涉及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也要及时报告。二是强化工作保障。各企业、村要结合综合治理任务,落实人、财、物等各项保障措施,确保综合整治有序推进。
(三)强化跟踪问效。“三年行动”期间,乡安委办将不定期组织开展工作督查、检查,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紧盯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予以通报、约谈、警示、曝光。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