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24日拟对浙江乐陶电气有限公司年产800万只特种陶瓷制品生产线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索引号: 00266462_8/2021-07802     发布机构: 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1-03-24 15:05:49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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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324日拟对浙江乐陶电气有限公司年产800万只特种陶瓷制品生产线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800万只特种陶瓷制品生产线项目

丽水市松阳县赤寿乡赤寿生态工业区块 CS-4-02-4

 

浙江乐陶电气有限公司

总投资4000万元,占地面积12028.65平方米,建筑面积15188平方米,建设形成熔断器特种陶瓷壳体355万只/年,5G基站滤波器310万只/年,金属切削特种陶瓷刀具35万只/年,智能手表陶瓷机壳表带100万只/

通过张贴公示信息和网站公示方式,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项目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纳管排入松阳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 A 标准排入松阴溪

废气: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本项目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加强通风,采取规范有效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切实做好废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堆场粉尘通过洒水的方式减少无组织排放,配料混合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柴油挥发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上述废气排放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烧制(含燃烧)废气除尘+脱硫脱硝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喷雾造粒粉尘经旋风+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上述废气排放均执行《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

464-2010)及修改单中的相关标准。

噪声:营运期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周围敏感点执行2类标准。

固废:做好各类固体废物分类管理工作;边角料和残次品、沉淀池污泥、筛分废弃物、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废柴油、废柴油桶、废活性炭收集后委托有相关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严禁焚烧。

 

根据建设项目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期为2021324日至2021330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松阳分局行政许可科

联系电话:0578-8066010

地址:松阳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86号窗口后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松阳分局

202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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