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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创新开展法治业务双轮训工作

时间:2021-03-22 14:50:06 来源:司法局 作者:周煜南 责任编辑:点击数:

法治轮训包括内部轮岗轮训和外部挂职轮训,内部轮岗轮训是指司法局科室所之间进行岗位轮训锻炼,同时整合资源,集中打造行政复议办案、行政调解和社区矫正服务三大特色团队。  

外部挂职轮训对象为各执法单位从事法制工作或一线执法人员,由县司法局分配到该局行政复议、行政执法、政策法规等岗位进行挂职轮训。

一、创新培训方式,以实践促提升

为进一步提高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升法治业务培训质效,使干部法治思维更往心里走,往实力做,松阳县创新培训方式,在全省率先开展法治业务挂职轮训。法治业务挂职轮训指的是参训人员采取脱产方式到县司法局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管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办理、行政调解等实务工作,通过轮训,规范各项法治业务,使执法人员实现执法理念的转变,重实体向重程序转变,实现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提升的一次大洗礼。   

二、瞄准问题重点,补短板抓突破

法治业务挂职轮训坚持问题导向,瞄准法治建设中的痛点难点,分析参训单位的短板,针对性开展补短工作。主要补齐三方面短板:一是提升行政纠纷化解能力,补齐一审行政案件收案量高的短板;二是深化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补齐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不高的短板;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补齐执法不规范不到位的短板。

三、压实法治责任,以点带面整体提升

法治业务挂职轮训的目的在于每个执法单位至少有一个熟悉法治业务工作的法制人员,一方面理顺工作机制,各单位开展法治业务时实行“法制办”负责制,由以往的“多对一”“重复培训”转变为“一口进一口出”,压紧压实单位法制业务科室责任;另一方面建立“传帮带”制度,参训人员作为单位的“法治骨干”,要做好本单位法治培训,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带动单位依法行政能力整体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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