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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农业农村局文件
松农发〔2021〕27号
局属各单位:
因人事变动,决定调整松阳县农业农村局农业行政处罚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成员及相关事项。
主 任: 吴为民(农业农村局局长、党组书记,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成 员: 吴世新(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专职副队长)
廖为伟(畜牧兽医发展中心主任)
夏伟锋(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应孟周(畜牧兽医发展中心副主任)
钟华蓉(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种植业稽查科科长)
廖 俊(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养殖业稽查科科长)
徐媛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科科长)
局农业行政处罚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主任:钟华蓉(兼)。
农业行政处罚重大案件审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较大案件、案情复杂或者有重大违法行为需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等案件进行集体讨论。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后,县农业农村局根据集体审理意见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案件,应当提请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一)需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拟作出吊销许可证或责令停产停业行政处罚的;
(三)拟作出法人和其他组织5万元、公民1万元以上罚款行政处罚的;
(四)有关职能机构对案件处理存在较大分歧的;
(五)发生错罚,需要纠正或作出行政赔偿的;
(六)其他需要集体讨论决定的案件。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农业农村局、县法制办。 |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1年3月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