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卢宅“大方伯”石牌坊的清廉记忆
文章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1-03-16 11:17:32 点击数:

东阳卢宅,为雅溪卢氏聚居之地。三峰南峙,雅溪环流,天人合一,风物宜人。明清两朝,卢氏诗礼传家,科第绵延。自宋代定居于此到清代中叶,卢氏陆续兴建了许多座规模宏大的宅第,形成一个较完整的明、清住宅建筑群,1988年被国务院列为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东阳民间有句俗语:李宅的祠堂,卢宅的牌坊。自明代中叶始,卢宅相继矗立起近30座牌坊。其中于1997年重建的“大方伯”石牌坊,又称“祖孙父子兄弟科甲”坊,为三门四柱五楼石坊,高大巍峨。立柱前后用两对石狮作夹柱石,威武雄壮。此牌坊为巡按浙江监察御史张文熙为当时的广西布政司右布政使卢仲佃立。“大方伯”字匾朝南,“祖孙父子兄弟科甲”字匾朝北。

“祖孙父子兄弟科甲”指的是嘉靖丙辰科进士卢仲佃,及其曾祖天顺壬午科浙江解元卢楷,以及其儿子万历丁丑科进士卢洪春、嘉靖甲子科举人卢洪夏。

卢仲佃:刚正不阿抗节不挠

卢仲佃(1521-1587),嘉靖三十一年(1552)中举,三十五年中进士,被朝廷派往福建省晋江县任知县。

当时福建沿海一带倭寇为患,晋江的安海号称大镇,数十万民众沿海而居。为了防御倭寇入侵,卢仲佃在安海筑城,拆清当地废寺、废桥,带领民众筑城拒守,得以免受倭寇屠掠。稳定晋江局势后,卢仲佃刚松了口气,没想到有史部官员因其儿子杀人被仲佃依法处置而怀恨在心,就在皇帝面前恶意中伤,卢仲佃被调往被倭寇攻陷的福安县任知县。卢仲佃幕僚劝他先在城外避居一段时间,卢仲佃却说:“吾不死于谗言,就不怕死于抗击倭寇战役之中。大丈夫,即死犹生!”即日,卢仲佃就将妻子遣返回老家卢宅,自己亲率兵五千,攀山涉岭,屯兵近郊待时攻城。

不一日,见城内火光冲天,一片焦土,而城外风雨交加,卢仲佃毅然命令两个儿子冲锋在前。攻入福安城后,卢仲佃组织修缮城墙,招抚流亡,与守城百姓同舟共济。忽然接报倭寇又至城郊三洋界,三洋居民十余万被倭寇阻于水域不得渡。卢仲佃率领儿子急寻渔舟数十只共赴救难,三洋百姓全部得渡成功。倭寇见在水路掠三洋百姓无所得,又来攻城。城中人因前祸而害怕,争先逃避。卢仲佃下令:“吾与你们一同死守,妇女可以出城躲避,男子出逃者,先砍左右脚。”因此阻止了壮男出城。他亲携儿子和兵民坚守城池三天三夜,福安城终于保住了。

隆庆元年(1567),卢仲佃升为员外郎,出守成都,任知府。隆庆五年,楚王薨,其世子正在襁褓中。武岗王谋署府事,与王戚“共谋盗楚王积蓄”案发,卢仲佃查处此案时,没有屈从相国张居正之意偏袒武岗王与王戚,而是不畏权贵,秉公执法,“按王戚于法,剥夺其武岗府事职务。”

万历元年(1573),张居正嘱托卢仲佃,照顾其二子乡试,没想到卢仲佃又拒绝了,这下彻底得罪了张居正。万历六年,卢仲佃调任广西右布政使,但因耿直忤触权贵而被赋闲在家,未能施展平生抱负。直到张居正死后的第二年(1583),卢仲佃才被再度重用,转任惠潮副使,后调湖湘。当地流民占据山寨,兵燹不断,瘟疫流行。卢仲佃为劝降流民,积劳成疾,又遇上瘴气,最终死于任上。

卢仲佃一生正直坦诚,性淡重诺,抗节不挠,宦辙所至,政绩显著。在家乡,他亦节俭好施予,置义田千余以赈宗族,每年辄捐谷百石以赈济族人。

卢洪春:忠直名臣 至死不渝

卢洪春(1544-1619),卢仲佃之子。明万历五年(1577)丁丑进士,九年授南直隶宁国府旌德知县(今安徽省旌德县)。

1581年,为增加政府收入,首辅大学士张居正下令推行“一条鞭法”,即将田赋、徭役和杂税合并,折成银两,分摊到田亩上,按田亩多少收税。当时任安徽旌德知县的卢洪春发现,“一条鞭法便于官,不便于民;便于城郭,不便于乡井;便于冲繁,不便于简僻”。于是撰写了《时务论》,称“一条鞭法”贵金钱,贱粮食,致百姓“父母妻子无所养,而野有饿殍”等弊端。卢洪春忧国忧民之心情,可见一斑。卢洪春虽然不赞成“一条鞭法”改革,但仍努力采取重新丈量田地等措施力求均徭薄赋。他因治绩卓著,于万历十一年升礼部主祠祭清吏司主事。

万历十三年(1585),明神宗宠爱郑贵妃,以爱废序,册封郑贵妃为皇贵妃,企图造成子以母贵的事实,让年幼的朱常洵继承皇位。为此,已升任礼部祠祭司主事,职掌祭祀仪礼、诰敕册立的卢洪春认为,嫡庶之别、长幼之序,乃“国家安危系焉,万世纲常关焉”,不能等闲视之。于是,卢洪春上奏《请并封恭妃疏》,请求神宗将长子朱常洛的生母王恭妃,也一并册封为皇贵妃,以此来消除欲立居幼的朱常洵为太子的疑虑。卢洪春冒死进言,力争长幼之序,嫡庶之防,敢言直谏,神宗皇帝虽很生气,却并未降罪。

万历十三年(1585),神宗耽于声色犬马,久不临朝,甚至遣官代祭太庙。十月初七,作为一个小小祠祭司主事的卢洪春再次犯颜直谏,上奏《遣官代祭奏疏》,直截了当地指出,“礼仪莫重于祭祀”,不管明神宗真的是身体虚弱,还是另有原因,遣官代祭都是不应该发生的事情。君主治理国家,应当朝乾夕惕,谨慎小心,绝不能一方面纵欲于深宫燕闺之中,另一方面又用华丽精彩的诏令文章掩饰自己;帝王应该以江山社稷为念,不能图一时之享乐而遗患无穷;君臣应该和睦相处,减少隔阂猜忌,君主不花言巧语愚弄大臣,大臣不怀欺诈之心蒙骗君主,上下同心,才能确保百姓安居乐业、国家长治久安,出现真正的太平盛世。

因卢洪春的《遣官代祭奏疏》直指时弊,切中神宗沉溺酒色、荒怠政事的要害,明神宗看到其奏疏后,勃然大怒,传旨锦衣卫将卢洪春拿到午门前,重新施用明朝中叶以后几乎废驰不用的杖刑,廷杖六十大棒,并革去其官职,永不叙用。卢洪春受杖时,奄奄一息,落得终身残废,削职归故里终老。明光宗登基后,追赠卢洪春为光禄寺少卿,遣使者谕祭。

明天启甲子孟冬,东阳出县城“迎晖门”,第一座跨路而建的“忠直名臣”坊,由钦差提督军务、巡抚浙江的地方都察院右佥都御史王洽为卢洪春而立。钦差浙江巡按御史方元彦为卢洪春立了“世进士第”坊,褒奖他建言为民之功。

(金华市纪委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