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坚持把政务公开作为推进全局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以公开促效率、树形象,全面推动城乡建设各项工作有序高效运转。各科室各负其责,分工合作,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本年度报告包括实施推进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松阳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办公室联系(地址:松阳县公园路9号,邮编:323400,电话:0578-8062552,电子邮箱:syxjsjxx@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实施推进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措施
1、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章立制,落实责任。成立了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潘毅担任组长,副局长叶世荣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及业务科室负责人任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占晓东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其他成员为具体业务承办人员。
2、认真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工作:将政务公开业务知识穿插至夜学内容,组织全系统干部学习。此外,利用钉钉、浙政钉等线上办公平台转发业务文件,要求系统干部认真学习。
3、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全年重要工作日程,认真贯彻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精神,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公信力。
4、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规范信息公开的形式,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增强信息公开效果,不断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5、明确依申请处理工作流程图,设立本单位依申请公开受理点,落实责任到人,明确工作人员和受理流程,确保公众的申请、咨询有人受理、按时回复。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对可当场答复的依申请公开要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明确答复时限。
(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20年以来,我局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和具体任务,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将可公开的信息逐一在网上发布,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意见相关文件2条,住房保障信息2条等。
(三)“五公开”推进情况
今年以来,继续按照县委的统一布置和要求,结合我局公开工作实际,将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要求严格落实到办文办会程序。
1、在拟制公文时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同报批;
2、围绕重大决策,重点抓好重大决策预公开;
3、加强执行公开,及时公开各重点建设项目进展及住房保障工作开展等信息;
4、认真做好治理公开,做好房地产业、建筑业等两大行业监管治理等工作信息公开;
5、做好结果公开,做好各项决策结果的公布和上级决策安排落实情况、各个事项落实结果的公布。
(四)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县府办相关文件要求,我局对本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局网站上对单位机构职责、领导分工、咨询电话等信息发布工作进行修改完善,进一步完善了本机关简介、本机关负责人、内设机构简介、民生信息等栏目内容,同时及时做好政府信息日常公开工作。
(五)政策解读情况
在制定政策文件时,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同步公开相关的政策解读材料。
(六)回应关切情况
2020年我局在政务直通车平台回应网民16起咨询件,分别涉及道路绿化带、公园绿化、道路修建与改造、燃气管道等内容,我局均按照要求及时给予答复。另外,针对电话咨询及来访人员,我局均耐心、及时地为其解答办理相关信访诉求。
(七)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依规设立依申请公开受理点,由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办理回复工作。2020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6项,均办理回复。
(八)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工作规划,把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年计划,确定工作重点和目标;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工作体制和机制。包括信息发布机制、信息审核机制、信息统计机制等;加强资源整合,对全局各科室单位进行整合,确保信息数据发布不遗漏、不重复,并确保数据安全。同时对网站的运行开展不定期安全检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建立安全监测预警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
规范性文件 | 3 | 3 | 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437 | 增197 | 634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44 | 2206.024万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 | 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4 | 4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6 | 6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1、相关信息的整合和把关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的时效性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尤其是依法公开的相关政策文件;政务信息公开业务培训的效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1、进一步加强信息业务人员的学习培训工作,提高工作能力,业务水平,提升政务公开意识,确保全面、准确、及时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2、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继续对局机关政务信息进行再梳理,围绕社会公众关注的经济发展的热点、重点,加强调研,不断充实完善政务信息,及时更新网上信息,保证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3、充分利用好中国松阳政府门户网站、松阳县政府网站部门之窗、丽水市建设局网站等平台,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化,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努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