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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整合法律人才资源,进一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松阳县在全市率先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双向选择”工作。实行村(社区)与法律顾问“双向选择”,“双向选择”成功,直接报司法局备案;“双向选择”不成功的,在尊重村(社区)“两委”班子意见的前提下,根据公平合理和节约成本原则配置确定。同时制定《松阳县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办法》,明确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顾问人员连续两次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或在一个考核年度有50%以上(含50%)顾问单位的考核评价不满意的,两年内不得再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村(社区)法律顾问补助经费每年1500元/村的标准落实,依据法律顾问年度考核结果,按照15元/分进行计算,发放基础补贴等内容,建立良性竞争和绩效考核机制,调动法律顾问工作积极性,提升法律服务质效,切实增强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努力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全力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