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关于开展2021年度防汛防台汛前检查暨隐患大排查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78046335_5/2021-01327     发布机构: 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1-03-10 10:45:54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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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2021年是“十”规划的开局之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做好防汛防台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意义重大。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关于开展2021年防汛防台汛前检查暨隐患大检查的通知防指〔20212精神和市防指部署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防汛防台汛前检查暨隐患大排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全面贯彻国家防总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及时开展汛前检查暨隐患大检查工作。各单位紧紧围绕“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的总目标,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全面防范和化解灾害风险隐患,为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防灾减灾安全保障。

二、组织领导

汛前检查与准备工作是安全度汛的基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防指成员单位要始终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的思想, 充分认识防汛防台检查、隐患大排查工作的重要性, 把其作为防汛工作的重要基础工作来抓。

(一)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对辖区防汛防台工作负全面责任,按照防汛防台抗旱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要求,切实加强防汛大检查组织领导,强化防汛大检查和汛前准备工作各环节责任落实。

(二)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县防指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行业防汛防台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合力做好汛前大检查工作。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防指成员单位要根据本乡镇(街道)、本部门、本行业的特点和要求,梳理防汛防台工作重点,认真开展防汛防台检查,督促落实防汛防台监管部门及监管责任,并对防汛重点工程、重点部位、重点地段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检查。

三、检查内容

(一)防汛防台准备工作

各责任单位要扎实做好今年防汛防台各项准备,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

1.防汛组织。要建立“县领导包乡、乡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户到人”工作责任制将防汛防台工作纳入政府班子成员职责清单各单位要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以及行政村村级规模、主任书记“一肩挑”调整实际,及时组建、调整防汛组织,全面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防台抗旱责任制,明确各级防汛责任人,将推进台风洪涝灾害科学防控能力提升作为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2.监测预警。防汛指挥决策系统、防汛信息报送系统、视频会商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等信息化支撑体系,特别是天气预报、水雨情信息系统、山洪监测预警系统、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报预警系统、城镇内涝监测预警等稳定可靠。同时,要加强对已建监测预警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正常运行。

3.应急预案方案。各乡镇(街道)要及时修订编制乡、村两级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重点检查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避灾安置的场所和设施,人员紧急转移安置方案落实情况。县防指成员有关单位要按部门职责及时修订编制防汛防台抗旱总体预案,工程控制运用计划,在建工程的度汛方案,山洪和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城市防洪排涝预案等各类专项预案,确保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科学有序高效。

4.应急救援物资队伍。检查多灾易灾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应急发电机、排水泵、卫星电话和乡村两级基层防汛责任人头盔、电筒、防雨护具、救生衣等配备情况,核查辖区内防汛抗旱应急物资储备情况及录入系统情况,核查辖区内可调用的大型防汛抢险物资掌握情况,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地质灾害应急救援专业技术支撑队伍和其它社会应急救援队伍的情况和演练计划、救援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亡保险等。

5.加强预案演练。按照“除患必先、救援最前、应急为民”的要求,立足于防强台风、防大洪水、防强降雨,针对可能出现的洪涝台灾害和防汛防台的薄弱环节,动员各方力量,在今年5月底前组织开展一次全方位、多层次、贴近实战的防汛抢险演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应急处置和自防自救能力。

(二)基层防汛防台体系

各乡镇(街道)要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汛防台工作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209号)要求,持续完善基层防汛防台体系,不断提升基层“乡自为战,村自为战”的能力,认真落实乡镇“七个一”,村(社区)“八个有”的要求。

1、及时调整充实基层防汛责任人。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不留死角”的原则,及时调整充实乡镇(街道)防汛防台指挥机构和行政村防汛防台工作组,以及自然村、居民区、企事业单位、水利工程、危险区、农家乐和避灾场所等责任区网格,落实乡镇(街道)防汛防台责任人、行政村网格责任人、各类自然灾害信息员等各类责任人,明确职责,实行定格、定人、定责,确保责任真正落实到位。各乡镇、街道在3月20日前将乡镇(街道)行政责任人和行政村行政责任人名单报县防指,县防指将在《新松阳》报上公布。

2、做好基层防汛防台体系信息管理平台更新维护。各乡镇(街道)要在调整充实好基层防汛责任人的基础上,安排具体人员登录“基层防汛防台体系管理平台”,在3月20日前完成基层防汛防台体系网格及责任人、转移避险人员、村级防汛防台形势图等基本信息更新录入。各乡镇(街道)要落实谁录入、谁更新”的原则,加强动态管理,一旦责任人等调整变动,要及时更新,省防指已将基层防汛防台体系信息管理平台更新维护情况列入2021年度考核主要内容之一。

3、更新村级防汛防台形势图。县防指落实编(绘)制单位负责村级防汛防台形势图编(绘)制更新技术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在3月前收集完成当地危险区分布、转移路线、安置点、责任人、防御重点,基层防汛防台体系网格责任人信息(包括:乡(镇、街道)包片领导、驻村干部、村级防汛责任人和各类网格责任人的姓名、联系方式等),请各乡镇(街道)安排具体人员与编(绘)制单位对接,全面配合做好本乡镇(街道)村级防汛防台形势图更新和上墙工作。省防指已将村级防汛形势图编制列入2021年度考核主要内容之一,市防指将会逐县逐乡逐村进行检查,不合格的要重编,请各乡镇(街道)务必重视。

4、抓紧乡镇(街道)、村防汛防台应急预案修订。各乡镇(街道)要在3月20日前完成乡、村两级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的修订编制。乡镇级、村级防汛预案围绕“乡自为战、村自为战”自防自救,侧重于网格划分、巡查预警、基层干部和群众动员、先期处置、转移避险等方面进行修订,做到实用、管用。

5、建立基层防汛防台抢险救援队伍。各乡镇(街道)要在及时调整充实防汛抢险救援力量的基础上,每个行政村组建一支不少于20人的村级防汛防台抢险救援队伍。每个行政村抢险救援队伍落实1名负责人(抢险队长),各个自然村(原行政村)要至少落实1名防汛分管责任人(预警巡查员),每个行政村要落实1名自然灾害信息员(联络员)。防汛防台抢险救援队伍和自然灾害信息员(联络员)名单,在3月20日前报县防指备案。

6、加强基层防汛工作培训和宣传。各乡镇(街道)要认真制订培训和宣传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4月15日入汛前完成乡镇(街道)防汛责任人、村级防汛防台工作组负责人和网格员、巡查员、预警员、人员转移“安全码”管理员等责任人的培训,同时,要组织开展应急避险常识“日常全民宣传”、观看应急警示教育片和避险演练等,培训宣传演练情况和照片要报县防指办。

7、及时完成风险区应转移人员排摸和赋码。各乡镇(街道)要在1月完成乡镇(街道)、村(社区)防汛防台危险区域分级的基础上,要在3月20日前,完成辖区内小流域山洪、地质灾害、城乡危旧房和内涝等重点领域风险区应转移人员排摸和赋码

(三)重点行业隐患排查及督导

县防指成员单位要按照部门职责,结合本部门、本行业特点和要求,全面梳理防汛防台工作重点,专门制定具体检查方案,牵头组织好行业、部门防汛防台检查、隐患大排查和督查整改工作,确保不留死角。

应急管理部门要重点检查矿山、危化企业、应急避灾场所、防汛抢险救灾物资储备抢险救援队伍、装备,检查关于抢险救援车辆通行安全码应用等情况。

水利部门要重点检查江河湖库、小流域山洪易发区、防洪防潮工程、重要行洪河道、在建水利工程水雨情监测预报预警系统等情况;

自然资源部门要重点检查公路等道路交通领域地质防治及联防联控机制推进情况,检查地质灾害高风险区和隐患点、在建治理工程和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报预警平台等情况。

农业农村部门要重点检查农家乐、渔家乐、民宿、渔船、养殖渔排等安全管理。

经商部门要重点检查重要工矿企业防汛防台措施落实情况;

住建部门要重点检查危房、建筑工地、简易工棚、城市低洼易涝点地下空间排涝设施等的防汛防台责任、措施落实情况,提高建筑工地人员转移数据动态采集频度,全面落实“安全码”人员转移闭环工作机制

交通运输部门重点检查公路等道路交通领域地质防治及联防联控机制建立进展情况,检查临水临崖道路、涉水桥涵、在建交通工程等安全管理情况。

发改部门要重点检查防汛救灾物资储备、调度和日常管理

文广旅体部门要重点检查涉水景区景点等安全管理情况。

其他部门要根据职责做好防汛检查工作。

  1. 省级有关任务落实情况

    省防指将督查省政府《关于 进一步加强防汛防台工作的若干意见》、省防指《<台风洪涝 灾害科学防控能力专题调研综合报告>任务落实工作方案》等文件的落实情况。请县防指成员单位认真自查,将省级有关任务落实情况表(附件11)于3月8日前,报县防指办

    四、检查要求

    (一)从严从细开展检查。各单位要从严从细开展汛前安全检查,并结合近年来洪涝台旱灾害防御工作中暴露的薄弱环节,对影响安全度汛的因素进行全面排查,切实扫除盲点死角,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单位、责任人,限期整改排除。

    (二)严格督查整改。按照部门、乡镇(街道)自查,县防指复查督查的原则,对防汛检查和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乡镇(街道)基层防汛体系进行随机抽查,对重要问题隐患跟踪督办,做到整改不到位决不放过,问题不解决决不放过。对不认真排查隐患和隐患整改治理不力的,要依法依规严格追究责任。

    请各单位结合本部门、本行业实际,制定具体检查方案和检查表格。各乡镇(街道)除填报本文件附表外,其他表格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填报。

  2. 检查时间安排。3月20日前,各乡镇(街道)、部门完成自查(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上报县防汛指挥部,各乡镇(街道)同时将检查情况抄报相关主管部门。各类防汛隐患在未整改完成之前,乡镇(街道)报各行业主管部门,防指主要成员单位汇总后每月15日和月底报县防指,县防指将于3月下旬组织进行督查。

    联系人:邵力   办公室电话8802391  移动短号782391

     

    附件:2021年度防汛防台汛前准备暨隐患排查表

     

     

     

    松阳县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

    202134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委办、县府办。

    松阳县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134日印发

附件:2021年度防汛防台汛前准备暨隐患排查表.doc松防指(2021)2.ceb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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