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2877070942X5/2021-00782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1-02-08 |
文号: | 松政办发〔2021〕4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KSYD01-2021-0002 |
有效性: | 有效 |
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阳县香榧、油茶、林下经济(中药材)全产业链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政策2020-2022年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松阳县香榧、油茶、林下经济(中药材)全产业链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政策2020-2022年建设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第7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松阳县香榧、油茶、林下经济(中药材)全产业链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政策2020—2022年建设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促进我县香榧、油茶产业提质扩面增效和可持续健康发展,推广“一亩山万元钱”林下经济模式,打造“平原茶发家、山区榧致富”的松阳特色区域产业发展格局,实现县委、县政府提出的“茶叶、香榧、油茶”三大农业支柱产业发展的战略目标,结合我县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政策,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建设目标
(一)香榧全产业链健康发展建设目标。通过三年努力,实现香榧造林9000亩,建设基地作业道20公里,建设蓄水设施400立方米,香榧品牌培育,扶持建设标准化香榧加工企业4家,培育香榧精品园2个,采购香榧雄花粉支持人工授粉,积极开展香榧产业推广工作,提升松阳香榧品牌形象。
(二)油茶产业建设目标。通过三年努力,实现发展新品种油茶9000亩,抚育6000亩,新品种油茶成林树体培育750亩,新建设生产作业道26公里,培育油茶精品园3个,培育标准化油茶加工企业3家,开展油茶产业推广,提升松阳油茶品牌形象。
(三)林下经济(中药材)建设目标。通过三年努力,新建林下经济(中药材)面积600亩,建设中药材苗圃基地4亩、建设生产作业道3公里、太阳能杀虫灯24盏,开展林下中药材产业推广,开展林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林业技术培训2期。
(四)新建林区道路120公里。通过三年努力,新建林区道路120公里,主要连接香榧、油茶、林下中药材、笋竹林基地道路。
二、建设要求与扶持政策
(一)香榧产业
香榧产业发展采取零星发展+基地示范的模式,实施种植和加工、品牌与市场推广相结合,鼓励种植户开展堆沤炒制销售,提升经济效益。扶持以大苗种植为导向的原则,鼓励茶榧生态复合经营等林下经济模式。项目建设实行计划管理申报审核制度。
1.基地造林。起点连片面积在3亩以上,实行带状或块状整地,带状整地带宽不得少于1米,栽植穴靠外侧规格60×60×50cm,施足基肥后回填沃土;要求细榧等嫁接苗根径1.5cm及以上(嫁接口上正常部位)或实生苗根径2.5cm及以上;造林密度每亩种植25株以上;给予连片面积3亩以上(含3亩)的大苗造林基地每亩1300元的扶持。
2.香榧零星造林重点村。零星造林重点村是指经申报批准列入香榧零星发展计划1250株以上的折合面积50亩以上的行政村。香榧零星造林重点村实行计划管理促进连片重点发展,合理控制栽植密度,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区域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开展挖穴验收,并经公示无异议的,根据验收清单直接送大苗给林农种植,并给予技术指导提升成活率。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把好苗木采购质量关。
3.送花粉支持人工授粉。持续开展香榧人工授粉活动,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一采购香榧雄花粉,免费发放给香榧投产种植户,推进松阳香榧早实丰产。
(二)油茶产业
油茶产业发展将加大科技投入,继续扩面提质增效,扩大种植面积,加强抚育管理,提高产量,坚持基地建设与零星造林并重;品牌建设和市场推广相结合。项目建设实行申报审核计划管理。
1.新品种油茶造林抚育。基地要求起点连片面积在3亩以上;实行带状或块状造林整地,带状整地带宽不得少于1米,块状整地不得少于1平方米,定植穴规格50×50×40cm,并施足基肥;每亩造林密度为75--90株;苗木采用国家和省林业主管部门公告的油茶良种,高山地区可选用品质优良的浙江红花油茶品种;造林后及时进行除草、施肥、病虫害防治等抚育管理措施,保证植株健康生长。建设面积在3—30亩的,给予每亩500元扶持,其中造林当年经过验收合格后扶持每亩400元,第二年经过补植、抚育验收合格后扶持每亩100元;建设面积在30亩以上的,有承包合同、经营权证或土地流转证,给予每亩800元扶持,其中造林当年经过验收合格后扶持每亩600元,第二年经过补植、抚育验收合格后扶持每亩200元。零星造林要求先挖好栽植大穴,给予赠送新品种苗木扶持,低收入农户零星造林优先享受苗木扶持,扶持数量实行申报审核计划管理。
2.新品种油茶成林树体培育。面积在30亩以上的重点新品种油茶基地,及时开展劈除杂灌,修剪、补植、锄草松土、增施有机肥等抚育措施,给予每亩200元扶持。按照技术要求进行整枝修剪树体培育,有效改善油茶生长状况,植株保存率在90%以上,给予每亩200元扶持。
(三)林下经济
林下经济项目建设实行申报审核计划管理。
1.示范基地。林下经济(中药材)良种示范基地起点面积30亩以上,建设面积和地点实行计划管理。林地选择要求管理良好,有完善林区道路等设施,有承包合同、经营权证或土地流转证的香榧、油茶、笋竹林及条件良好的乔木林等基地套种。中药材品种选择以道地药材为主,如多花黄精、白芍、白术、白芨、三叶青、七叶一枝花等,种植密度、株行距、定植穴规格等按相关标准执行;验收合格后,给予每亩1800元的扶持。开展示范基地标识牌建设,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一采购安装。
2.苗圃建设。建设地点以国有林场为主。要求土地需平整,有钢架大棚、喷灌等设施,采用良种种苗,品种来源明确的给予每亩20000元扶持。
(四)基础设施
1.新建林区道路重点扶持香榧、油茶、林下中药材、笋竹林基地连接道路。新建林区道路每公里扶持5万元,项目立项、审批、建设按照林区道路建设的相关规定执行。
2.对经申报审核后,管理良好、生长旺盛,面积在20亩以上的连片香榧林、油茶和林下中药材基地,开展水泥硬化浇筑宽度80cm、厚度8cm的操作道(或选择美观牢固的石块砌筑),平整通角、道路顺畅、分布合理的,经验收公示无异议的,给予每公里5万元的扶持。新建蓄水池,要求钢筋混凝土结构,池壁厚20cm以上,有安全措施、防漏处理后不漏水,经验收公示无异议的给予每立方500元扶持。
3.林下中药材基地按照每25亩示范基地配套1盏太阳能杀虫灯,每盏太阳能杀虫灯补助2000元。
(五)精品园建设
基地建设面积在100亩以上,生长旺盛,已经进入初投产的,基础设施完备,基地管理科学精细,具有明显的示范作用,按照《松阳县香榧精品园评定办法》综合评比确定为香榧精品园的,按照《松阳县油茶精品园评分标准》综合评比确定为油茶精品园的,给予10万元的奖励扶持。
(六)加工企业建设
积极鼓励业主投资兴办香榧加工企业,对新建或改建标准化生产加工厂房,通过SC国家食品许可认证且正常生产的,经评定一次性给予5万元的奖励扶持。统筹协调发改、财政、农业农村、经济商务、集聚区等单位在兴办香榧加工企业上给予支持。
新建或改建的标准化油茶加工企业,具有商标、品牌和长期固定生产厂房,有标准化加工、检验、包装等设备及完善标准化生产制度和固定人员,正常生产山茶油产品,通过SC国家食品许可认证的企业,经评定后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奖励扶持。
(七)品牌建设
积极开展松阳林产品品牌及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开展林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和林业技术培训,组织松阳林产品经营业主赴义乌森博会参展。对于在参加林业部门组织或推荐参加的省级以上农林产品展览、展销及赛事活动,获得金奖等最高奖项的给予1万元奖励,获得其它等级奖项的给予3000元奖励,同年度同类产品按照获奖最高等级给予奖励。参加省级以上林产品加工技能比赛获奖的给予与大赛奖金等额的奖励。
三、上一轮油茶造林基地扶持政策的衔接
根据《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香榧油茶和林下经济发展“(两山一类)”行动方案的通知》提出的“建设面积30亩以下的(含30亩),给予每亩500元扶持,造林当年经过验收合格后扶持每亩400元,第二年经过补植、抚育验收合格后扶持每亩100元;建设面积在30亩以上的,有承包合同、经营权证或土地流转证,给予每亩800元扶持,造林当年经过验收合格后扶持每亩600元,第二年经过补植、抚育验收合格后扶持每亩200元”的文件要求,2019年油茶造林基地第二年的扶持资金在2020年区域协调资金给予兑现。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全县香榧、油茶产业和林下中药材发展的组织协调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香榧、油茶产业和林下中药材发展的组织发动工作,积极营造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积极整合资源,加大对林业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
(二)强化计划管理。造林计划由业主或农户向乡镇(街道)提出,汇总后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对申报的扶持项目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列入扶持计划。
(三)加强技术指导。香榧、油茶、林下中药材基地建设由各乡镇(街道)组织实施,规划设计和技术指导工作由林业部门负责。建设过程中,林业技术人员要加强与业主的联系沟通,积极开展技术培训和指导工作,加强苗木监管,确保造林质量。
(四)严格检查验收。检查验收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项目所在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组成验收组验收或按国家相关技术规程委托中介进行验收。对未列入计划的不予验收,未按质量技术规定执行的不予补助。
(五)加强资金管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区域协调办要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香榧、油茶、林下经济专项资金管理和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套用、移用补助资金。
本方案自2021年3月5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