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征求《松阳县渔业执法联动协作机制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索引号: 00266429_x/2021-00897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1-02-20 11:35:24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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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松农函〔20215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松阳县渔业执法联动协作机制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印发给你们,请将修改意见于2021年2月27日下班前反馈我局(无意见也请反馈)。

联系人:徐媛媛,联系电话:1*******5(580035)。

 

附件:《松阳县渔业执法联动协作机制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2月19

    (此件公开发布)

 

 

松阳县渔业执法联动协作机制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保护我县渔业资源,维护生态环境,依法严厉打击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非法捕捞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强化渔业执法力度,现就建立渔业执法联动协作机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完善制度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农业农村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法制办、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管局、编办、财政局、“五水共治”办等单位分管负责人和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联席会议由农业农村局局长或分管领导负责召集,定期召开会议进行信息交流,分析研究执法难点问题,组织部署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推动联合执法工作不断深化。

(二)建立巡查通报协查制度。由农业农村局牵头,公安局、生态环境局松阳分局、属地乡镇(街道)协助,组织力量加强重点河段、水域等巡查检查力度。公安机关利用防控优势做好配合,同时在接受群众举报和日常执法管理过程中,发现涉嫌违反渔业法律法规规定行为的,要及时通报农业农村部门,发现饮用水水源保护地涉嫌垂钓、非法捕捞、水环境污染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要及时通报生态环境部门。辖区派出所、乡镇(街道)协助农业农村、生态环境部门进行调查取证,收集固定违法证据,涉嫌犯罪的由公安部门直接受理。

(三)建立部门联动执法制度。针对电鱼、毒鱼、炸鱼为主的非法捕捞违法行为,由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确定每年的禁渔期(3月20日至6月20日)为渔业执法集中行动月,在行动月期间,从农业农村局、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松阳分局、属地乡镇(街道)等单位抽调执法人员组成禁渔执法专班,集中力量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依法加大对破坏渔业资源行为的惩处力度。

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渔事行政违法案件的受案、调查和行政处罚以及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公安机关负责渔事违法中涉嫌违反治安管理以及涉嫌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负责渔事违法案件的指导、协调和执法监督;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餐饮和市场监管,禁止餐饮单位和市场经营销售非法渔获物,切实保障饮食安全;生态环境局松阳分局负责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相关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过程中,遇到恶意阻挠、恐吓或者暴力抗法的,由县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查处。

(四)建立涉渔案件移送制度。公安机关查获使用电毒炸鱼方法为主进行捕捞的违法当事人,在收集固定违法证据,经调查认为该涉嫌违法行为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需要移送县农业农村部门依法继续追究相应行政责任的,应及时通报农业农村部门,农业农村部门接到公安机关通报后,应组织执法人员到查获的辖区派出所办理案件移交手续,查获的辖区派出所应予以协助。农业农村部门在查获办理渔政案件时,对涉嫌刑事犯罪的及时通报公安部门,并按照国务院关于《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做好案件移送工作。

(五)建立日常护渔队机制。根据全县禁渔区和非禁渔区分布的实际情况,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成立乡镇(街道)护渔队,队长由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担任,各驻村干部或村干部为队员,明确一名联络员。护渔队负责对辖区禁渔区以外的岸线、水域进行巡查,协助农业农村部门做好执法检查,协助开展渔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发现非法捕捞、违规垂钓等行为后,护渔队协助农业农村部门保护好现场,及时制止违法行为,并留取相关证据,移交给执法部门。

(六)建立经费保障和协查举报制度。充分发挥我县社会应急联动举报平台作用,保证社会举报信息畅通,鼓励广大市民积极举报使用电毒炸鱼方法为主进行捕捞的违法行为。建立激励机制,对提供有效线索并经查实的举报人,立案查处后,行政案件给予500元奖励,刑事案件给予1000元奖励。建立考核机制,将打击电鱼、毒鱼、炸鱼为主的非法捕捞水产品违法犯罪案件列入公安辖区派出所办案任务目标考核;将毒鱼等发生水体污染事件列入生态环境局松阳分局“五水共治”考核。

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渔业执法联动协作机制,对增强执法刚性,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维护水域生态平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执法联动协作机制建设,农业农村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松阳分局等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执法联动协作机制建设,建立联动协作工作专班,落实并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责任人,确保机制建设落到实效。

(二)强化业务交流。通过联席会议和联合执法等途径,加强业务交流、沟通、协作。积极整合现有的执法信息和资源,实现部门之间相关执法案源、管理相对人信息、执法视频影像等资源共享。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断完善涉渔案件中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刑事犯罪案件的移送、受理工作,完善案件调查、证据保全、法律适用等制度,提升执法行政水平。

(三)加大保障力度。积极创造条件,不断加大打击非法捕捞、保护水域环境的资金投入,推动执法联动协作机制有效落实;建立机制,鼓舞士气,进一步调动执法人员积极性;建立相关专项协查工作经费保障,根据情节对协助查获使用电毒炸鱼方法为主进行捕捞等违法行为的机构和人员进行工作经费补助。相关经费由县财政纳入预算。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职能部门要加大对渔业执法和渔业法律法规的政策解读力度,提高对破坏渔业资源违法行为的威慑效果。县融媒体中心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充分依托电视、报纸、网络、宣传车等媒体媒介,宣传发动广大从业者,调动各方面力量,支持渔业发展,共同营造促进渔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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