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持续推进全省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的通知》(浙安委办〔2021〕58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各自工作职责,抓好贯彻落实。
松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29日
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持续推进全省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