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丽水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丽人社[2019]239号)和《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松阳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松阳县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松人社[2020]18号)文件精神,决定向获得特种作业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且符合补贴标准的人员发放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松阳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松阳县西屏街道长虹东路70号)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22日—2021年12月28日
联系电话:0578—8067671。
松阳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