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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 文件 |
松 阳 县 财 政 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1)17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扶贫办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浙财农〔2021〕28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资金的通知
>》(浙财农〔2020〕56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1〕10号)及《松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实施
2021 年度松阳县低收入农户产业帮扶到户项目的通知>》等文件要求,2021年我县深入实施低收入农户产业帮扶到户项目,全力扶持低收入农户增收致富。经乡镇
(街道)前期验收、核算及公示,现将2021年度第二批低收入农户产业帮扶到户资金89.8555万元(其中上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4.022万元,区域协调
财政专项激励资金 85.8335万元)予以下达(详见附件)。
附件:1.2021年度松阳县第二批低收入农户产业帮扶到户
项目资金安排汇总表附件1:2021年度松阳县第二批低收入农户产业帮扶到户项目资金安排汇总表.xlsx
2.2021年度松阳县第二批低收入农户产业帮扶到户
项目明细表附件2:2021年度松阳县第二批低收入农户产业帮扶到户项目明细表.xlsx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松阳县财政局
2021年1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1年12月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