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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编办“三举措”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
发布时间:2021-12-02 08:33:26点击数:


今年来,县委编办紧紧围绕“争做全省山区共同富裕探路者和模范生”和“现代化‘田园松阳’”建设目标,以“三举措”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

一、对症下药”让核查化“零”为“整”。机构编制核查是为加强和改进机构编制管理,持续深化机构改革推进机构职能体系建设提供依据和支撑的一项重要工作。一是“一套方案”明方向。根据中央、省市要求,通过多次全体干部会议讨论,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印发《松阳县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实施方案》,确保核实机构编制基础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规范性,核清机构编制资源的数量、结构、分布等实际配置情况,督促机构编制违纪违规问题整改。二是“一份报告”清底数。采取集中对账、现场查验等方式组织实地核实,各地实地核实比例不低于本级核查单位总数的30%,重点检查“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并依托机构编制数字化监管平台预警信息,重点查看十四届省委巡视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发现机构编制问题整改完成情况。部门单位对核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查漏补缺、校正勘误、规范填报,并按照核查标准时点更新数据、汇总上报。三是“一次合作”促共享。与组织、财政、人力社保等部门建立健全协作配合机制,制定数据比对工作方案,明确比对方式、结果运用、安全防护等要求,稳慎推进数据比对工作。以此次核查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完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财政预算的约束配合和信息共享机制,在机构编制、领导配备、人员录用、工资审批、经费拨付和社会保障等方面形成完整的循环链,做到相互协作、相互监督,确保各项政策真正落实到位。

二、搭梁建柱”让系统由“”转“”。实名制系统建设对于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有效实现机构编制管理精细化、规范化发挥了基础性作用。一是动态管理“数字化”。积极运用系统大数据分析模式,进一步提升数字化管理效能,将核查工作与建章立制、规范管理结合起来,与机构编制数字化监管平台运用、与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职业生涯全周期“一件事”管理深度融合、紧密衔接,不断加强机构编制动态使用、常态监管。二是年报数据“精准化”。机构编制统计实行“基本统计”+“专项调查”的模式。基本统计主要依托“浙江省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网上生成汇总数据,依托实名制系统报送统计、汇总和研判各项机构编制数据,充分考虑编制余缺、岗位设置、自然减员、工作需要以及在编人员的年龄、学历、专业分布等情况,做到合理配置,人员优势互补三是指标调整“科学化”。紧跟省市步伐,扎实做好实名制指标项调整工作,完成行政职务清单初始化,便于部门单位维护规范、统一的行政职务名称,并结合“一把手”函告工作,编办干部分组现场指导单位工作人员维护实名制系统,并开展答疑工作。

三、量化分解”让结果从“”到“”。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工作是对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整体情况以及部门职责履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价的过程。一是明确目标任务。通过量化分解,按实际情况确定量化指标,确保评估工作真实可行,机构编制部门按照法定管理权限,运用科学方法,对各类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进行客观评价并作出结论,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优化编制资源配置。二是完善评估过程。与纪检监察、组织、审计等部门充分沟通对接,结合党委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专项审计工作一同开展。评估工作主要通过部门自评与实地评估两种形式,评估小组通过材料调阅、个别访谈、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数据分析,结合自评报告了解掌握有关情况,并撰写评估报告,及时反馈评估结果,形成“评估小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注重结果运用。严格按照松阳县委编委主任提出的“接地气、易操作、真管用”要求,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反馈给部门。对机构编制法规政策落实不到位、“三定”规定执行不到位、履职不到位的部门,强化限期整改、通报批评、责任追究等处理措施,严肃机构编制工作的权威性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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