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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6458_0/2021-15775 主题分类: 物价
发布机构: 县发改局 成文日期: 2021-11-30
文号: 松发改〔2021〕273号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KSYD02-2021-0002
有效性: 有效

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松阳县财政局 松阳县教育局关于调整松阳县公办县属幼儿园
保育教育费标准的通知

时间: 2021-12-01 11:45:49 来源: 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编辑: 徐璐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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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实验、第二实验、古市幼儿园

鉴于幼儿园保教成本逐年增加,为幼儿提供更好的教学和活动环境,综合考虑本县的经济发展水平及学生家长的承受能力,经研究决定,松阳县公办幼儿园保教费调整标准如下:
  一、松阳县实验幼儿园、第二实验幼儿园和古市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由原每生每月550调整为600元;

二、第二实验幼儿园铺门分园保教费标准由原每生每月460调整为500元;

三、其余事项仍按松发改价2019292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松发改价201931号文件废止;

本通知从20221月开始执行。

 

 

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松阳县财政局

 

 

松阳县教育局

2021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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