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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钢业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1247976356511)于2021年 11月5日向我局申请信用修复。该单位于2017年7月21日因单位员工宿舍楼梯间堆放杂物,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被松阳县消防救援大队(原松阳县公安消防大队)处以处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的处罚。(松公(消)行罚决字〔2017〕0072号)。
经核查,该公司已履行了行政处罚书的决定,对失信行为进行了纠正,失信行为的不良社会影响已基本消除。至申请日,不良信息已披露满 4年 5个月,期间未产生新的记入信用档案的同类不良信息。拟同意对其信用进行修复。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第11条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1月10日至2021年11月16日,社会法人或自然人若对该信用修复有异议,可向松阳县消防救援大队(原松阳县公安消防大队)提出。
联系电话:0578--8806093
地址:松阳县水南街道南环路108号
松阳县信用松阳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