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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公安局关于部分道路新增电子监控抓拍设备启用的公告

时间:2021-11-30 11:59:24 来源:县公安局 作者: 责任编辑:点击数:

为改善我县道路交通状况,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进一步营造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巩固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近期,我县部分道路新增了红绿灯、电子监控抓拍设备,现将全县新增的道路电子监控抓拍设备启用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并启用道路违法停车自动抓拍设备的路段

G235国道954KM+500M-954KM+600M路段(四都寨头岭隧道口路段)。

二、新增并启用红绿灯及电子监控抓拍设备的路口

松阳县赤寿乡卓伍路与S222省道交叉路口。

三、变更测速点位限速值

序号

测速点位具体路段

原限速值

现限速值

测速方向

1

S222省道71KM上方加油站路段

60km/h

70km/h

双向测速

2

S222省道78KM+200M十五里村路段

60km/h

70km/h

双向测速

3

S222省道82KM+800M五都阳村路段

60km/h

70km/h

双向测速

4

S222省道87KM乌形山村路段

60km/h

70km/h

双向测速

5

S222省道89KM+700M横山村路段

60km/h

70km/h

双向测速

6

S222省道92KM+200M钓鱼岭隧道路段

60km/h

70km/h

双向测速

四、抓拍时间

24小时全天候不限时抓拍,于2021年12月10日0时起启用。

五、抓拍范围

(一)机动车违法停车超过90秒的(在路口导向车道内以及机动车道内违法停车严重影响交通的,将不限时抓拍);

(二)机动车逆向行驶的;

(三)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四)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五)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六)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未依次交替驶入车道减少后的路口、路段的;

(七)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警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缓慢行驶,机动车未依次交替通行的;

(八)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的;

(九)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进行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十)路口遇有交通堵塞时未依次等候的;

(十一)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十二)在禁止调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调头的;

(十三)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十四)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十五)驾驶机动车行驶时以手持方式使用电话的;

(十六)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

(十七)超速行驶。

原已公告过的相关路口及路段抓拍区域不变,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员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松阳县公安局   

202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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