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0〕56号)、《松阳县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政策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松政办发〔2021〕9号)、《松阳县产业农合联会员贷款贴息管理办法》(松供联〔2021〕1号)和《松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农合联执委会) 浙江松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印发<松阳县农合联“产业•互助贷”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松供联〔2019〕7号)等文件规定,现确定项大明等114名产业农合联会员贷款在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1月21日之内存续并正常付息,主要用于香榧、油茶、茶叶榧三个产业的农产品种植、加工、承包、经营、收购等,符合产业农合联会员贷款贴息政策。现将有关情况公示,详见附件。
该公示期限为7天(2021年11月24日-2021年11月3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以来电或书面形式向松阳县供销社综合业务室反映。
联系电话:8802890
附件:附件:松阳县2021年“产业·互助贷”区域协调贴息资金拟发放名单.xlsx
松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农合联执委会)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