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财政决算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
索引号:00266412_6/2021-15653     发布机构:县财政局     来源:松阳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11-23 11: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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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丽水市审计局《审计报告》(丽审财报〔2020〕6号)中提出的松阳县人民政府2019年度财政决算审计报告中审计查明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预算体系建设情况

(一)预算编制管理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预算资金16.88亿元未细化问题整改情况。我县将在今后年度的预算编制过程中,进一步细编项目预算、加快提前下达省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分配,减少部门待分配资金、规范预算统筹代编资金,进一步提升预算编报科学化、精细化程度。

二是未将全部国有企业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问题整改情况。2021年全县57家国有企业已全部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并按要求规范、详细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三是年初预留资金录入预算指标系统问题整改情况。我县从2021年度预算开始,已按预算管理一体化要求,将所有预算安排资金待县人民代表大会批复后,全部录入预算指标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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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预算资金2078.07万元未收回统筹使用问题整改情况。我县部分两年以上未及时收回统筹使用资金在项目实施完成后有关资金已按规定支出。今后我县将严格执行财政存量资金动态管理机制和定期清理机制,对省转移支付资金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一律收回统筹使用,对资金收回后项目未完成,后续需支付资金由县财政统筹资金安排。

    三、支出预算管理情况

    (一)土地出让收入超范围支出2494.67万元问题整改情况。2021年我县已调整预算安排,按规定安排土地出让收入支出,工作经费通过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或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同时严格土地出让金使用范围,禁止各部门超范围安排使用土地出让收入。

    (二)预备费3800万元使用不合规问题整改情况。我县已从2020年度开始规范管理预备费使用,2020年安排的预备费主要用于抗疫相关支出、自然灾害应急支出和年初未预见的支出,并由县财政局向县政府申请批准后实施。

  • (三)债券资金未直接下达到项目实施单位问题整改情况。2020年起,我县已将基本建设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债券资金按规定使用和管理,基本建设资金由业主单位通过集中支付直接支付给施工单位。

    四、重点支出政策制定及预算绩效实施管理情况

    (一)余姚-松阳飞地消薄项目未办理产权证明问题整改情况。此项目分两个标段建设,须两个标段全部竣工验收及规划验收后方能进行产权登记。一标段已建成并交付,二标段完成规划验收,正在办理产权证

    (二)未及时制定产业基金评价制度问题整改情况。我县制定政府产业基金绩效评价制度,并于2021年3月28日出台《松阳县生态经济产业基金投资有限公司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产业基金评价体系。

    (三)个别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出借资金420万元未及时收回问题整改情况。神农农业发展公司已向松阳县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说明了借款逾期情况,并提交了还款计划,并于2021年5月归还了1万元借款。尚未收回的借款,担保公司将持续追偿,若2021年底仍未偿还,将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是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超期未调整问题整改情况。审计中提到的3个项目中结转资金已由县财政收回统筹使用,并按照浙江省农业农村厅下发的《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农田发【2020】7号)要求对3个项目进行了调整,对未实施部分不再实施,督促企业对已报账部分提交验收材料,完成县级验收。今后我县将进一步加强项目监管,做好项目实施的跟踪检查工作,建立资金绩效评估的长效机制。

    五、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绩效实施管理情况

    (一)财政基本建设预算与政府投资计划衔接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我县已积极统筹县级资金、争取上级补助及债券资金安排用于年初未安排预算的政府投资计划项目。2021年安排固定资本投资计划和基本建设预算时,已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安排基本建设预算,保证政府投资预算和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充分衔接。

    (二)项目审定价超合同中标价问题整改情况。我县已制定了《松阳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松政办发[2021]8号),并已按照《管理办法》对全县政府建设项目工程变更进行了清理,工程造价管理得到了规范。

    (三)未及时编报财务决算问题整改情况。县府办于2020年12月召集审计、财政、发改、水利等相关部门开协调会,由水利局牵头负责编制竣工财务决算,以发改立项批文为单位编制。目前已批复决算7个。下一步将继续督促各项目建设单位及时编制项目财务竣工决算做好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批批复工作。

    (四)松阳县ppp项目组织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社会资本方注册资金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松阳县职业中等学校迁建及秀峰路二期工程项目注册资本金已于2021年1月全部到位。

    二是未按规定收取保函问题整改情况。全民健身中心工程PPP项目资本方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提交了3850万元保函,剩余部分和全民健身中心工程相关问题一并解决。

    三是前期费用2106.54万元逾期未收回问题整改情况。全民健身中心工程项目未收回部分和全民健身中心工程相关问题一并解决。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迁建及秀峰路二期工程项目公司未收回的前期费用已于2021年1月份缴清。

    四是项目超概算问题整改情况。全民健身中心项目因地质条件变化、原钢结构估量与细化设计相差较大,县文广旅体局已提交变更函,县发改局已对原项目概算内容进行调整,并重新批复了项目概算。

    六、其他财政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管理办法问题整改情况。我县已编制完成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管理办法,并于2021年4月25日印发《松阳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松阳县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办法>的通知》(松财预〔2021〕70号)。2021年按《管理办法》2019年县属各国有企业经营收益组织征缴。

    (二)未制定专项债券管理办法问题整改情况。我县专项债券管理以财政部印发的《2015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预算管理办法》为依据组织实施。我县将在省财政厅出台专项债券预算管理办法后,根据省财政厅的专项债券管理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县专项债券管理细则。

    (三)文件条款不符合预算法要求问题整改情况。县发改局和县财政局已对《松阳县重大建设项目前期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于2020年11月16日重新发文,今后将严格按照文件内容执行资金管理。

    (四)专户清理整顿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县财政局的基建总账结余资金已在2021年11月交回国库。在水库移民资金专户下核算土地收益基金已拨入社保资金账户,土地出让金计提的收益基金不再拨入水库移民资金专户

    (五)出借资金长期未收回问题整改情况。2020年我县已回收、核销借出款项3500万元,2021年已收回、核销借款1122万元。下一步,我县将继续严格落实《松阳县财政暂付性款项管理办法》(松政办发[2019]27号)文件,严格控制新增借款。对尚未清理回收的借款持续进行清理,做到应收尽收,对于确实无法收回,或按规定可以列为支出的借款,根据我县财力情况,进行核销转列支出。

    (六)支农及山区开发资金专户往来款长期未清理问题整改情况。支农及山区开发资金专户中各类支付收回的资金及通过乡镇财政平台无法发放的资金已按规定回收国库。以前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借款已收回的借款24.94万元已调账冲减委托放款本金。2021年收回借款160万元。对于尚未清理的往来款,我县将按有关规定持续开展清理工作。

     

     

     

                                   松阳县财政局

    202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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