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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 文件 |
松 阳 县 财 政 局 |
新兴镇人民政府: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扶贫办公室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浙财农〔2020〕28号)和《松阳县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松阳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第二批扶贫产业增收项目资金补助计划的通知〉》(松扶组办〔2021〕1号)等文件精神,我县对中央专项扶贫资金和扶贫产业增收项目进行了立项备案,并对项目进行了实地考察。现因道路硬化建设等级提高等原因,不能按原立项计划实施,经村集体申请、乡镇(街道)审核同意并上报我局,决定对新兴镇潘连村农业产业基地道路硬化原立项项目进行调整,重新予以下达(详见附件)。
请相关乡镇(街道)严格按照调整的计划及相关文件规定和程序要求,认真组织项目实施,确保项目计划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附件:2021年度第二批扶贫产业增收项目资金和建设内容调整情况表附件:2021年度第二批扶贫产业增收项目资金和建设内容调整情况表.xls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松阳县财政局
2021年10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省农业农村厅,市农业农村局。 |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1年11月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