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征告[2021]13号)
因松阳县双童山周边景观绿化项目建设需要,根据项目用地规划选址红线图,拟征收水南街道水南村、南山村集体所有土地。面积约为1.6497公顷(计24.74亩,具体以勘测定界为准);四至范围:(详见项目用地红线图),具体征收土地范围按实际调查数据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委托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土地和房屋的勘测定界,开展土地现状、房屋权属、青苗、附着物(构筑物)、房屋结构及装修等调查,请有关权利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下达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办理户口的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结构等有关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附件:松阳县双童山景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用地红线图(以此为准).pdf
松阳县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