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集聚区管委会、县统计局: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漏管排查工作的要求,经我局班子审议,决定废止《关于制定工业企业运行监测考核办法的通知》(松经商〔2020〕31号)。
本通知自2021年11月15日起施行。
松阳县经济商务局
2021年1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