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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象溪镇3号地块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松征告[2021]5-1号)

时间:2021-11-12 17:16:54 来源:松阳县人民政府 作者: 责任编辑:点击数:

象溪镇人民政府:

因松阳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象溪民族小区建设工程的需要,拟征收你镇集体所有土地1.9164公顷(计28.7460亩,具体以勘测定界为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偿安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二、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举行听证的,应在2021年12月11日前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半数以上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同意,方可组织召开听证会。

三、征地补偿登记期限至2021年12月11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土地承包权人,宅基地使用权人)应在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等证明资料,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或提出异议。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或者未提出异议的,以土地现状调查和公示结果为准。

征地范围内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室外装潢和抢种的地上农作物一律不办理补偿登记。

四、本公告期限为三十日。

特此公告。

附件:附件1:征地补偿安置方案.pdf

附件2:土地勘测定界图.pdf

附件3:土地现状调查成果.pdf


松阳县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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