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民办养老产业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4〕16号)、《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建立民办养老机构新增床位补助省级专项资金公示制度的通知》(浙民福〔2013〕210号)等精神,经研究,拟对松阳县合家欢怡养院予以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床位建设补助(省级)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1日至11月8日,为期7天。在公示期限内,如发现公示对象不符合有关规定,可以通过署名信件、来电来访形式向松阳县民政局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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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合家欢怡养院民办养老机构床位建设补助(省级)情况公示表
机构名称 | 机构地址 | 法人 代表 | 开业 时间 | 机构性质 | 用房性质 | 老人入住 情况 | 申报补助床位数(张) | 现场核定床位数(张) | 拟补助资金第一年(万元) | 补助来源 |
松阳合家欢怡养院 | 西屏街道延庆村上连头A1号 | 陈美兰 | 2019.08.28 | 助养型 | 租赁 | 24 | 38 | 38 | 3.8 | 省补 |
松阳县民政局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