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靶向监督健全村干部基本报酬机制
文章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0-08 11:13:04 点击数:
分享到:

烈日当头,松阳县古市镇山下阳村村干部何跃法、杨孙权等人忙碌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作中,为了做好这项工作,村干部们起早贪黑,但忙的不亦乐乎。“现在村干部以绩效说话,村里的项目做不好,我们脸上也不光彩,更何况还关系到我们的绩效报酬呢!”山下阳村党支部书记何跃法说道。

村干部基本报酬是增强村(社)干部队伍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的重要载体。近几年来,松阳每年发放村干部基本报酬2500余万元,今年预计发放村干部基本报酬3000万元。“村干部如何考核、报酬怎样发放”关系着这支队伍积极性的调动和作用的发挥。为此,松阳县纪委县监委将“村干部基本报酬发放情况”作为靶向监督主题。

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实地走访调研了县委组织部、信访局等相关部门和部分乡镇(街道),全程参加《村干部基本报酬考核实施方案》的制定和修改,并对2018年至2020年的干部报酬发放表、村干部受处分名单及《松阳县村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基本报酬考核实施办法》等文件和资料进行了审阅、比对、分析,发现了“激励导向不明显,考核结果均衡化、对受党纪处分的干部考核条款不完善、乡镇(街道)执行考核办法不严格、审核把关不到位”等问题。

“你们在修订完善《村干部基本报酬考核实施方案》及“关键小事”配套考核方案时,要同步考虑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叶晓伟向县委组织部提出反馈意见,并督促问题整改。今年9月,通过多方沟通、多次修改,松阳结合实际,修订完善了《松阳县村干部基本报酬考核实施办法》,将考核分为基础报酬和绩效报酬,分别占全年基本报酬的30%和70%,考核内容包括日常工作、年度若干重点工作等情况。

该实施办法针对派驻组织部纪检监察组提出的“考核结果均衡化”问题,采取了拉开“优秀”和“基本称职”等次绩效报酬差距的方式,突出“奖优罚劣、奖勤罚懒”的激励导向;针对“受党纪处分的干部考核条款不完善”的问题,充实相应条款予以完善。

“村干部受到党纪政务处分,造成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要视情扣发其基本报酬,特别严重的应取消基本报酬。”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叶晓伟说,这样可以更好地约束村干部的行为,增强村干部廉洁履职意识,提高履职能力。

“县纪委县监委将通过‘严把资格审核关’‘严把报酬核算关’‘严把发放监督关’,不断深化和完善村干部报酬待遇精准发放机制,不断激发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松阳县纪委县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同时对发放不规范、不及时、不公开、不透明等问题,以及对在村干部工作报酬管理中存在失职渎职和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丽水市纪委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