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文章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0-08 11:19:49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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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巩固拓展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持续释放纠治“四风”强烈信号,确保风清气正过节,杭州市临安区纪委区监委对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1.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玲珑市场监管所原三级主任科员王文违规收受礼金等问题。2015年5月至2018年1月,王文在担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玲珑市场监管所副主任科员期间,先后3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的礼金,共计人民币60000元。王文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7月,王文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
  2.浙江青山湖科研创新基地投资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刘春吉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20年春节前,刘春吉在负责某公寓项目期间,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的现金、红酒、香烟,共计价值人民币12000元。2021年9月,刘春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3.太阳镇桃源溪村村委会副主任梅石春违规收受礼品等问题。2020年国庆节前,时任太阳镇桃源溪村村委会主任的梅石春(预备党员),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的月饼、香烟,共计价值人民币2400元。梅石春另存在其他职务违法问题。2021年9月,梅石春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延长预备期半年,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杭州市临安区纪委区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