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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4505238_2/2021-16587 主题分类: 建设规划
发布机构: 古市镇 成文日期: 2021-10-29
文号: 古政〔2021〕58号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KSYD99D-2021-0001
有效性: 有效

松阳县古市镇人民政府通告

时间: 2021-10-29 17:05:33 来源: 松阳县 责任编辑: 叶菲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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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缓解停车压力,提高停车位的周转率,使公共资源更好地为公众服务,根据《松阳县城市道路停车泊位设置和使用管理办法》、《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古市镇道路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对古市建成区部分街道实行停车收费,现将古市建成区部分街道停车收费范围和收费区域划分进行通告:

一、 停车收费范围及停车位数:

松州路(竹木市场)停车场19个

横街(米行)停车场22个

老医院门口停车场19个

松洲路(下观桥至望江路)段149个

溪边路(桥头至镇政府)36个

城隍路(万寿路西侧路段)21个

横街45个

横街西路(桥头至新铺路)69个

二、 收费区域划分

古市镇一类区域范围为广场路、下观桥红绿灯(含)以北(S222省道路口沿广场路至松洲路至横街到溪边路筏铺大桥头,以上线路及周边区域),S222省道(古市车站至古新线)以西,古新线(不含)以南,松阴溪沿岸以东区域;二类区为除一类区域以外的区域。

三、收费方式

详见《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松阳县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差别化收费政策的通知》(松发改价〔2017〕215号)。

四、有关要求

希望广大公众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积极配合管理人员开展停车收费工作,公安、综合行政执法等有关部门将依法加大对车辆乱停乱放及不服从管理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良好的城区交通秩序环境。

本通告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1.

松阳县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pdf

附件2.


《关于进一步完善松阳县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差别化收费政策的通知》松发改价〔2017〕215号(1).cebx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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