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外培训机构: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漏管排查工作的要求,经局班子审议,决定废止《松阳县教育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松教〔2020〕108号)。
本通知自2021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
松阳县教育局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