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6461_x/2021-15318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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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松阳县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1-10-25 |
文号: | 松建设〔2021〕84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KSYD18-2021-0001 |
有效性: | 有效 |
局属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漏管排查工作的要求,经局班子研究,决定废止《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检测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松建设〔2020〕43 号)。
本通知自 2021 年 10 月 25 日 起施行。
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