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松阳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文章来源:清风松阳 发布时间:2021-10-26 11:12:34 点击数:

根据省委部署,2019年3月13日至5月15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松阳县委进行了巡视,6月27日,省委巡视组向松阳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松阳县委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始终坚持“从紧、从严、从快和实事求是”原则,对巡视反馈意见中点到的具体人、具体事、具体案例,逐一落实,抓好整改。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第一时间成立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反馈的7个方面问题提出了231条整改措施,逐一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形成《整改方案》。先后召开县委常委会4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8次,开展巡视整改工作专题调研及专项会议30余次,专题研究整改工作。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成立省委巡视整改工作督查组,制定“任务报告机制、会议商调机制、跟踪督办机制、通报问责机制”等四大机制,采取清单式销号管理,实行“每周一报”制度,定期分析研判全县整改工作基本情况及存在问题,对全县各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实地督查,对进度滞后事项及责任单位进行通报,确保整改任务落实到位。

巡视反馈后,对省委巡视组巡视期间移交的59件信访件,进行了认真梳理和集中办理,目前已办结56件,办结率为94.9%。对巡视组移交的61件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分类处置,并均已办结。在巡视整改工作中,立案21人,党纪处分16人(党内警告10人,党内严重警告6人),政务处分5人(警告1人、记过4人);组织处理22人(调离岗位13人、免职9人);留置3人,诫勉2人,教育谈话126人。建立健全制度44项。挽回经济损失520.29万元。

一、关于“贯彻习近平同志松阳调研指示精神有落差。2004年、2006年,时任省委书记习近平2次调研松阳,提出‘茶叶要绿色有机、欠发达地区要加快发展’等明确要求,松阳县委在学习贯彻中仍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党组分别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该问题进行深刻剖析,明确要求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丽水的历次重要指示精神,并着重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两次到松阳调研指示精神的再学习、再研究,进一步明确我县生态农业、生态工业发展思路和举措。

(二)推动生态农业绿色发展。深入开展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工作,积极推广生态控制、生物防治等绿色防控技术,落实农药实名制购买制度,近年来化肥、农药使用量同比降幅均位居全市前列。成立全市首家植物医院和新型庄稼医院,成立县自然农法协会、县农业产业技术创新与推广服务团,成功举办国际现代有机农业峰会,累计建成高品质生态农业基地34个,培育有机农业企业12家。

(三)推动生态工业提质增效。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12家企业实施工业科技特派员制度,完成8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优化县域工业布局,出台《松阳县制造业领域低效企业改造提升方案(2019-2020)》,完成7家企业低效企业改造提升。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深入开展茶产业转型升级、不锈钢行业“机器换人”“两化融合”试点工程,出台《松阳县“两化融合”省级试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完成全县不锈钢企业雨、污、废三套水收集系统改造并通过验收。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制定《2019年度松阳县招商引资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出台《松阳县推进顾问招商工作实施意见(试行)》《松阳县招商小分队工作方案》,新增签约项目26个,其中二产制造业项目21个,固定资产投资14.70亿元。

二、关于“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深入开展“三服务”活动。制定县领导、部门、乡镇(街道)联系帮扶小微企业清单,建立分管县领导和部门联动会商机制、协调解决机制、限时挂号销号机制等长效机制。其中,县领导共牵头联系小微企业62家,18家县直部门共联系小微企业691家,19个乡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属地服务”。

(二)全力推进“三改一拆”。启动点位整改与面上整改相结合的专项整治行动,共开展集中拆违4次。落实长效机制,已完成《松阳县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防控治理工作制度》《松阳县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政问责办法》审议稿。

(三)全力抓好中央环保督察移交问题整改。有序推进污泥处置,加快工业污泥处置中心项目建设。

三、关于“脱贫攻坚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大扶贫资金监管力度。统筹安排资金,2017-2018年度扶贫项目报账结余资金67.87万元已收回县财政。落实长效机制,已出台《松阳县扶贫产业增收扶持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规定》,严把项目申报立项,强化项目实施过程跟踪监管,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二)开展全县困难群众住房救助款发放工作专项整治。成立核查组对相关问题开展调查,开展全县困难群众住房救助款发放情况“回头看”,违规资金132.69万元已追缴至县财政,并对3名责任人进行问责。同时,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金监管。

(三)持续推进“消薄”工作。发挥山海协作机制优势,优化空间配置,积极探索村级集体经济“飞地”抱团发展的新路径,全县48个村加入“余姚飞地”项目。开展乡镇、村级项目建设,已确定乡镇联建项目38个,村级自建项目128个。抓好“村企结对”工作,加快64个村企结对项目进度。大力实施“头雁”工程,发挥优秀农村党支部书记队伍的带动作用,开展“兴村名师”评选。推进乡村振兴改革试点,创新农民合作组织方式和利益联结机制,通过成立农民合作社、组建混合所有制企业等方式,协同推进组织化运营模式。

(四)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对全县低保、低边、特困对象进行全面核查,共核准救助人员116名,发放救助资金共81.89万元。组织全县各乡镇(街道)医保员开展政策培训,对各乡镇(街道)医疗救助工作人员进行操作细则培训,提升业务素质。开展医疗救助政策宣传,公布医疗救助咨询电话,提高群众知晓率。加强部门间信息互通,及时进行“一站式”结算。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开展风险点评估,制定医保救助操作细则,建立医疗救助申报、审核、发放长效机制,确保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对象救助到位。

四、关于“基层民生服务保障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满足县城一体化供水条件的村,已全部制定一体化供水工程实施计划,未达条件的,按照上级要求实施乡镇区域集中供水工程和单村供水工程达标建设,加强运行维护,确保饮用水安全。

(二)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水平。完善20分钟医疗圈建设,合理布局乡镇卫生院、分院和服务点,遴选21家村卫生室植入中医元素,建设村级中医室,组建115个服务团队,开展巡回医疗服务,开展村医培训和业务指导,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鼓励引导优质民间医疗资源在无村卫生室的村庄开设门诊部、个体诊所等医疗机构为群众提供医疗服务。

(三)补齐偏远山区交通设施短板。因地制宜解决交通出行难题,开通古市至玉岩运行班线,调整10个建制村通行方式为日发班车,其余56个村采用班线延伸、集市班车、预约出租车等方式。根据运营情况及各村实际情况对通行方式进行调整,调整8个建制村采用电话预约出租车模式。

五、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学习制度。印发《中共松阳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学习计划》,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参照制定本级学习计划。定期通报《全县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

(二)丰富学习形式。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通过专题学习会、培训学习会、集体学习会、交流研讨会等形式,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增强忧患意识,防范风险挑战”等主题集体学习,并到联系单位上党课。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通过“主题党日”、干部夜学、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形式,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贯彻落实巡视巡察、浙西南革命精神弘扬践行等相关文件精神。

(三)转化学习成果。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认真研读《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浙西南革命精神简明读本》等书目,围绕全面从严治党、生态经济培育、乡村振兴、历史文化名城现代复兴、长治久安等重点工作开展调研,形成调研报告。

六、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定期召开全县意识形态工作例会,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工作,开展集体谈心谈话,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二)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部署。制定《松阳县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纪实手册》,全县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参照执行,并将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内容纳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校领导干部培训主体班次课程。

七、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建立基层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联系指导制度,加强对会议方案、发言提纲的审核以及会议督查指导,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

(二)加强党务工作规范化管理。组织各基层党委对所属党总支、党支部党务干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在各乡镇(街道)设立党建办,配齐配强党务干部。出台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政绩评审办法,加强党务干部培训,开展村社、两新、机关等领域书记培训班。不定期对基层党务工作进行检查。

(三)坚决整治“支部活动走样变味”问题。对个别单位违规领取参加党组织活动下乡补贴的问题进行整改和通报。结合基层党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的指导和督查,严格落实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党内各项制度,并把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县委巡察的重要内容。

八、关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薄弱”问题的整改

(一)提高农村党员发展质量。全面梳理排查各乡镇(街道)党员队伍情况,落实发展党员工作责任,注重发展优秀年轻党员,制定出台发展党员“十条”办法,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

(二)提升农村党员干部综合素质。加强教育培训,深化党性锻炼,认真抓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村干部轮训等工作。严格执行“凡进必审”原则,实行村干部资格条件常态化县级联审机制。

(三)推进农村基层社会治理。进一步压实乡村两级农村基层信访工作责任,实行“农村信访代办”制度,抓实初信初访,推进积案化解。

九、关于“选人用人扶正纠偏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开展核查排摸工作。根据专项调查结果,对2名县管领导干部予以诫勉,2名县管领导干部约谈提醒以及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同时,结合基层选人用人专项整治及县委巡察基层选人用人等工作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二)健全长效机制。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等制度,从严把握提任资格条件,健全完善领导干部署名推荐等办法,强化选任监督,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制定出台《松阳县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工作的意见(试行)》,从严规范干部调动管理。

十、关于“干部人事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编外用工管理。采取“清理一批、规范一批、实行购买服务一批”等方式,从严从实加强编外用工管理。新拟订《松阳县加强和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目前已规范用工166人,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同时,将编外用工管理情况纳入县委巡察监督检查内容。

(二)规范“退二线”干部管理。按照《松阳县退出领导岗位干部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通知要求,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退出领导岗位工作的通知》,做好退出领导岗位干部日常管理工作。

(三)严格因私出国(境)管理。根据调查结果,对2名干部进行约谈提醒,对1名干部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同时,对25个单位因私出国(境)管理情况进行抽查,下发共性问题通报,提出相应处置意见。责成全县各单位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对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情况进行检查、清理,对登记备案信息和证件管理进行核查。

十一、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绝”问题的整改

(一)坚决清退违规发放津补贴。对2015-2017年违规领取各类奖金补贴进行监督检查,所涉违规奖金补贴151.51万元均已清退到位。严格审核监管,对无依据、超标准、超比例等各类不规范津补贴一律不予发放。

(二)严肃整治违规购买商业保险。组织相关单位学习《购买商业保险若干规定》文件,加强财政纪律宣传和解读,全面部署开展自查自纠,全部清退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及离退休人员的违规购买商业保险资金106.74万元。同时,强化支付审核、财政监管,实施后台动态监控管理。

(三)严格规范接待工作管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健全内控制度,进一步规范接待审批程序,坚决杜绝违规接待、超标准接待等问题,清退违规报销款项3.2753万元。开展社会风气整治,共约谈提醒党员12人,处理党员6人,刑拘8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查处的各类违规违纪行为进行通报,形成震慑。印发《松阳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乡镇(街道)征迁工作经费使用管理的通知》,规范征迁工作经费使用等相关制度。

十二、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快新客运中心投入使用。制定和落实新客运中心运营方案,公交公司、旅游接待中心(旅游集散中心)、交通综合行政执法队已入驻运行和办公。

(二)开展“文山会海”整治。印发《关于整治形式主义突出问题切实减轻基层负担的通知》,对全县基层减负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并开展专项督查,县级召开的会议、下发文件数量明显下降。

(三)开展“APP多、工作群多”整治。印发《关于开展政务APP、政务工作群统计整合清理工作的通知》,取消各类工作群343个。完善综合考核办法,对形式主义问题突出的相关条款进行重点清理,杜绝将工作群和安装政务APP作为考核内容。

十三、关于“少数部门和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养老金发放管理。通过调查核实,追回违规发放的养老金6.29万元,给予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党支部通报问责,党纪处分2人,政务处分1人,通报问责1人。完善社保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制度,推广手机人脸识别认证。

(二)提升服务群众效能。对问题开展调查处理,对5名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问责。制定并落实《松阳县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农村基层延伸的实施方案》,积极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公共场所、农村基层等延伸。

(三)开展“执行力建设深化年”活动。组织开展“奔跑2019”晒业绩活动,在各单位宣传橱窗设立“奔跑加速度”专栏,将本单位特色亮点、存在短板等进行晾晒,接受群众监督。全面核查并严肃处理“领导干部撂挑子”问题,对涉事的1名县管领导干部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其领导职务。

(四)加强“关键少数”监督管理。开展“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推动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大查处问责力度,对发现的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及时处置,相关典型案例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深化完善县管干部预警管理办法等干部日常监管机制,从严教育管理。加大“担当作为好干部”先进典型宣传力度,营造担当作为浓厚氛围。

十四、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面压实县委主体责任。制定出台《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细化班子成员责任,建立廉情抄告制度,向各县领导发放《履职记录本》,层层压实“一岗双责”主体责任,做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针对县殡仪馆2名工作人员因挪用公款被追究刑事责任问题,已对民政局党组、前后4任分管领导进行通报问责,并给予3名责任人党内警告处分。

(二)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制定出台《关于巡察发现问题线索交办工作的若干规定》,规范问题线索处置工作,切实提高问题线索处置效率。

十五、关于“少数领导干部违纪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

(一)规范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对县管领导干部的年度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日常个人重要事项报告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做好单位及个人在个人重要事项申报方面的政策宣传及警示提醒,制定出台县委《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清单》制度。将领导干部年度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日常个人重要事项报告列为县委巡察的重要内容,并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按照上级要求做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的抽查工作。

(二)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投资借贷”问题调查处理。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投资借贷”专项整治,对1名县管领导干部进行留置,对2名县管领导干部进行约谈提醒,清退违规所得66.28万元。强化教育管理,对查处的各类违规案例视情进行通报,形成有力震慑。

十六、关于“巡察工作仍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巡察工作组织领导。召开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对照上级要求深刻反思剖析存在问题,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召开县委常委(扩大)会议对相关文件精神组织学习。印发《关于巡察发现问题线索交办工作的若干规定》《关于巡察整改约谈工作的若干规定》《关于巡察成果运用的暂行办法》,完善工作流程,明晰职责,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开展巡察工作。

(二)丰富巡察工作方式方法。对水南街道等8个乡镇(街道)和综合行政执法局等13个部门开展巡察,其中对集聚区管委会进行提级巡察,对新兴镇进行交叉巡察,对大东坝镇、竹源乡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不断丰富巡察方式方法。

(三)开展专项治理。印发《关于做好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及违规公务接待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公务接待自查自纠工作并开展专项检查,收缴违规费用。同时,印发《关于转发<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加强内部管控,从源头上堵塞制度漏洞,加强单位财务报账方面的监督管理,将十届县委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整改情况列入十届县委第六轮巡察监督检查重点。

十七、关于“领导干部直接干预和插手经济活动”问题的整改

(一)开展专项治理。对“领导干部直接干预和插手经济活动”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并对医疗、交通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治理,给予1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领导职务,对2人进行约谈提醒。严格落实医疗设备采购程序要求和规范,建立健全采购监督制度,加强医疗机构采购行为监督管理,杜绝人为干预采购行为。

(二)加强教育培训。对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分管领导和业务工作人员进行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培训。印发《关于在全县开展工程招投标知识学习及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将招投标法、工程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夜学的重要内容。印发《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关于禁止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将工程建设项目纳入“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范围,组织副科以上领导干部签订不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活动的承诺书。

(三)规范工程招标程序。加强项目招投标管理,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开展项目建设。出台《松阳县国有投资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简易发包实施办法(试行)》,明确发包办法采用“双随机”,随机产生中标人,有效防止提前指定承包商的情况发生。建立健全工程招投标、项目工程施工、质量监管等全流程制度,对房建、市政、水利、交通类项目招标均采用省、市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施工类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均实行全流程电子招标。

十八、关于“土地和工程违规违法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进行调查核实。对“土地和工程违规违法问题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对相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根据调查结果,约谈问责2个单位,约谈提醒6人。

(二)加强业务培训和警示教育。贯彻落实《关于禁止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的若干规定》,对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分管工程的领导进行项目财审、招投标、结算审核等内容的培训,并在全县开展工程招投标知识学习及警示教育活动。

(三)强化制度保障。出台《关于建立重点文旅投资项目评估制度的实施意见》,完善项目评估制度。科学编制旅游项目的控制性详细规划,通过专家论证等方式,合理确定土地用途、开发强度等相关指标。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程序,强化《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出让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执行,对列入城镇低效土地再开发的项目,科学确定开发模式。严格规范招标投标行为,全面实行资格后审,随机确定评标基准价,防止围标串标情况发生。

十九、关于“群众身边腐败易发多发”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开展调查处理。对“群众身边腐败易发多发”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给予2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2人进行约谈提醒。

(二)加强警示教育。制定《关于进一步推动警示教育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责任清单》,建立健全警示教育“三必考”和“五必学”机制,常态化制度化推进。组织县四套领导班子、新提任领导干部200余人赴浙江省第三监狱开展警示教育,召开全县领导干部家属廉洁教育大会,开展廉洁从医培训、师德师风建设等专项警示教育活动。同时,把警示教育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全县各级各部门共召开警示教育大会79场次。

(三)强化制度保障。以清廉松阳建设为契机,建立完善计划管理、项目推进、过程检查、考核评价等常态化机制,全面推进清廉文化、清廉机关、清廉村居、清廉学校、清廉医院、清廉企业建设。建立健全《松阳县清廉建设指数评价制度》《松阳县巡察整改量化评估机制》《松阳县村级小微权力清单28条》等各类制度90项。深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工作,落实重大议事决策机制,完善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招标规定,妥善做到风险防控。在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古市医院设立“纪检监察室”“两代表一委员督导室”,严格执行廉政约谈制度。

二十、关于“上一轮巡视指出的问题尚有整改仍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快推进干部超编、超配问题整改。结合党政机构及事业单位改革工作,进一步规范股级事业单位设置,严格按要求配备干部。进一步梳理分析党政群超编情况,认真贯彻落实领导职数和行政编制管理工作相关要求,严把招录关口,规范干部调动,实行积极稳妥、自然消化等方式,加大党政群机关行政超编消化力度。加大超配问题整改,发文核销高配职位34个,制定违规配备情况整改计划,逐步消化整改到位。

(二)规范工程建设领域管理。出台《松阳县国有投资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简易发包实施办法》,开展工程招投标领域违法行为治理,对全县政府性投资和村级投资项目招投标工作开展专项自查和抽查,建立各行政监督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依法依规招标,严格项目前期审查和招标备案审查,严格按工程批复文件及财审控制价把关,严厉打击串标、围标、虚假招标等行为。

下一步,松阳县委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要求,持续抓好巡视整改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视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强化政治担当,层层压实责任。县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继续发挥抓总作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动态掌握整改进展和重点问题整改情况。督促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落实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围绕问题清单一项一项“对账”销号整改,确保责任落实到位,问题整改到位。

二是坚持标本兼治,深化后续整改。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推进工作,全面完成整改落实,持续做好后续整改工作。对已整改到位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完善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效;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实行清单管理、对账销号,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健全完善巡视整改工作考评体系,科学评估巡视整改效果,推动责任落实,确保各项整改事项落地生根、见底见效。

三是推进成果转化,巩固整改成效。以此次省委巡视整改工作为契机,坚持以点带面、举一反三,督促各级党组织围绕巡视发现的问题,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进行专项治理,针对性地完善制度机制,实现源头治理、标本兼治。坚持把巡视整改工作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结合,与优化政治生态、推进县域发展、提升干部作风能力相结合,通过整改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找准发展差距、补齐发展短板,努力将“问题清单”转变为“成果清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8-8808053;邮政信箱:松阳县A0022专用邮政信箱,邮编:323400(信封上请注明“对松阳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syxsfk@sina.com。

中共松阳县委

2019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