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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2021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于10月正式公布(2021年职工个人最低月缴费基数3957元、最高月缴费基数19783元),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统一于10月(属期)启用。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的通知》(丽人社〔2021〕50号文件),用人单位职工须补差2021年1月至9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个人缴纳部分;灵活就业人员、延缴人员、中断缴费人员、当年办理退休手续人员(含退休职工)须补差2021年1月至9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统筹和个人缴纳部分。
用人单位11月申报10月各项社会保险费时须按时足额缴纳。
灵活就业人员全省统一在11月(属期)生成1至9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差金额,定期批量扣款的灵活就业人员需保证扣款账户余额充足,确保参保人社会保险待遇不受影响。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启用相关问题咨询松阳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启用相关问题咨询松阳县医保中心。
咨询电话:12345
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松阳县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松阳县税务局 松阳县财政局
2021年10月26日
企业单位社保缴费比例
险种 | 单位缴费比例 | 职工缴费比例 |
养老保险 | 14% | 8% |
失业保险 | 0.5% | 0.5% |
工伤保险 | 0.4%-2.2% | - |
医疗保险 (含生育保险) | 6.8% | 2% |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比例
险种 | 统筹缴费比例 | 个人缴费比例 |
养老保险 | 10% | 8% |
医疗保险 | 6%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