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启用的公告
索引号: 00266456_4/2021-15260     发布机构: 县人力社保局     发布时间: 2021-10-26 16:04:28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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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2021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于10月正式公布(2021年职工个人最低月缴费基数3957元、最高月缴费基数19783元),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统一于10月(属期)启用。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的通知》(丽人社〔2021〕50号文件),用人单位职工须补差2021年1月至9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个人缴纳部分;灵活就业人员、延缴人员、中断缴费人员、当年办理退休手续人员(含退休职工)须补差2021年1月至9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统筹和个人缴纳部分。

用人单位11月申报10月各项社会保险费时须按时足额缴纳。

灵活就业人员全省统一在11月(属期)生成1至9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差金额,定期批量扣款的灵活就业人员需保证扣款账户余额充足,确保参保人社会保险待遇不受影响。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启用相关问题咨询松阳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启用相关问题咨询松阳县医保中心。       

咨询电话:12345

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松阳县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松阳县税务局      松阳县财政局     

2021年10月26日

 

企业单位社保缴费比例

险种

单位缴费比例

职工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

14%

8%

失业保险

0.5%

0.5%

工伤保险

0.4%-2.2%

-

医疗保险

(含生育保险)

6.8%

2%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比例

险种

统筹缴费比例

个人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

10%

8%

医疗保险

6%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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