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第10号)松阳县人民政府
通 告
索引号:1133252877070942X5/2021-15180     发布机构:信息公开中心     来源:松阳县 发布时间:2021-10-22 10:30:49

文号:政府通告〔2021〕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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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人民政府

通  告

〔2021〕第10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松阳县人民政府已组织有关部门对《松阳县南城区块城中村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论证,现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一、征求意见期限

2021年10月10日起至2021年11月9日。

二、征求意见的途径和方式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通过电话方式,电话:0578-8801823, 联系人:毛雪竹、许靖;

2.通过信函方式,寄送地址:松阳县西屏街道新华路76号县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指导中心,邮编323400;

3.通过邮件方式,邮箱:syzsbyx@163.com。

附件:松阳县南城区块城中村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松阳县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松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松阳县南城区块城中村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的通告(黑章).pdf附件:松阳县南城区块城中村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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